关于立项建设2007年哈尔滨医科大学教学团队的通知

 
 

各学院、系部、大庆校区:

    按照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精神,学校组织了教学团队的推荐和评审工作。经省教育厅评审,批准我校药理学等4个单位为省级教学团队(名单见附件1)。学校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批准组织胚胎学等5个单位为校级教学团队(名单见附件2)。现就教学团队立项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教联[2007]67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评审的通知》(黑教高[2008]10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立项建设2007年、200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教学团队的通知精神(黑教高[2008]103号、149号),做好教学团队建设工作。

二、省、校教学团队立项建设后,要继续在师资队伍建设和中青年教师培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教学资源开发、科研促进教学、教学研究与经验交流等方面制定规划,落实措施,提高教学团队建设水平。通过教学团队建设,要造就一批名师和优秀中青年教师,争取一批高层次的教学研究课题,编写出版一批高质量教材,获得一批高水平教学成果,发表一批高水平教学论文,培养一批优秀学生。

三、省、校教学团队建设要与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学位点建设、实验室建设紧密结合,统筹考虑,立足于建设一支素质优良,老中青搭配合理,教学、科研、医疗全面发展的教师队伍,为全校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省教学团队要力争建设成为国家教学团队,校教学团队要力争建设成为省教学团队。

四、为了加强教学团队建设,资助其开展教学研究、编辑出版教材和教研成果、培养青年教师、接受教师进修等工作,学校对教学团队进行立项建设,投入专项建设资金,国家级教学团队10万元,省级教学团队5万元,校级教学团队3万元。各学院也要在团队建设经费上给予支持。

教学团队项目经费要与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其它项目经费统筹安排,合理使用,争取最大效益。

五、各教学团队建设项目要按照省、学校要求,编制今后三年的建设任务书(见附件3),学校将定期检查评估教学团队建设项目进展及任务完成情况。

附件 12007年、2008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团队名单

22007年哈尔滨医科大学教学团队名单

3、哈尔滨医科大学教学质量与改革工程教学团队建设任务书

 

  

                             2008年9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