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学生年级:

为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证考试的科学性、严肃性及公平性,全面树立学校良好的考风和学风。各院系要重视考试工作,组织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的通知》(教务处发[2006]023号)的文件精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提高对考试重要性的认识

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命题教师要充分发挥考试对教学的促进作用,命题要符合各专业教学大纲,覆盖面达到80%以上,难易适度,重点突出,无偏题、怪题。

二、加强对考务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教学管理人员要加强考试全过程的管理,包括试卷命题、试卷印刷与保存、监考人员培训、试卷评阅、成绩复核等各个环节;各个环节要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以及监督程序,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机制;要求每50人的考场安排2名监考教师。

三、强化考试监督,坚持巡视检查制度

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肃考场纪律,做到考试前“三清”,加强考试前提醒,以预防为主,防微杜渐,发现违纪作弊现象要及时处理;同时各院系要充分利用现代化设备对考场进行监控;教学管理人员要坚持考场巡视检查制度,加大对考生、监考人员的监督力度。

四、开展诚信教育

组织学生学习《哈尔滨医科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考试观念,端正考试态度,避免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各院系要召开专门会议部署期末考试管理工作,对学生进行弘扬优良考风、杜绝舞弊行为、强化诚信意识的教育,让考生树立以诚信考试为荣,违纪作弊为耻的正确荣辱观,形成良好的考风、学风。

                                                            教   

20071210

 

附:《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的通知》教务处发[2006]023

各学院系部、学生年级:

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检验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期末临近,为杜绝与考试有关的违纪作弊行为出现,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的稳定,各院系要加强对考试的全程管理,保证考试的科学性、严肃性及公平性,全面树立良好的考风和学风。

一、高度认识加强考试管理和严肃考风考纪工作的重要性

充分认识加强考试管理和严肃考风考纪对考试安全的重要性,把加强考试管理、防止和制止各种形式的违纪、舞弊现象作为保证和促进学校教学工作健康发展、增进学生素质教育、培养良好学风、净化校园环境的头等大事来抓。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以考风促学风、促教风;要针对考风考纪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进行研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薄弱环节,堵塞疏漏,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管理办法,强化对考试全过程各环节的管理。

二、积极开展诚信意识教育、杜绝违纪作弊行为

在加强素质教育的同时,要注意对学生的社会公德教育、法制观念教育和思想道德修养教育,树立健康、良好的学风、考风。认真组织学生和教师学习《哈尔滨医科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中考试考查的有关条款,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考试观念,端正考试态度,避免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召开专门会议布署期末考试工作,同学生年级一起结合各项活动对学生进行弘扬优良考风、杜绝舞弊行为、强化诚信意识的教育,使学生远离违纪作弊行为,让考生树立以诚信考试为荣,违纪作弊为耻的正确荣辱观。

三、加强考务管理,充分发挥考试的作用

(一)命题

1、选派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参加命题工作,命题时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要求,了解教师的课堂讲授内容和考试对象,要有较强的目的性和针对性。

2、命题前由教研室主任或教学主任制定命题双项细目表,做到题型设计合理、认知目标明确、试题难易适度,重点突出。

3、试题内容科学合理,文字组织严密、简洁,表达清晰,标准答案明确,杜绝病题、错题,试题要具有较好的区分度。

4、严守保密制度,可组织对学生进行辅导和答疑,但杜绝教师透题、漏题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5、在命题的同时,要制定试题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作为教师评卷的依据。

(二)试卷印刷与保存

1、试卷设计合理,除试卷题目按学校统一要求的格式外,其余部分可由教研室根据考试特点自行决定。

2、取送和印制试卷要求必须有2名教学管理人员进行监控,试卷印制完毕后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试卷,销毁废卷。

3、试卷的装订、装袋、密封要认真、细致,试题袋中应装入备用试卷和答题卡,避免出现试卷少页、缺卷的现象。

4、试卷印刷完成后,必须存放在保卷室或保卷柜中,设专人保管。

(三)监考    

1、选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教师或教学管理干部等,担任监考工作。

2、组织监考人员培训,学习监考人员守则,加强对监考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使其明确工作职责、操作程序和纪律要求。

    3、规范监考行为,严格按《监考守则》的规定进行监考活动,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4、保持严明的考场纪律,防范和制止各种形式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重点防范替考以及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舞弊行为,对学生进行违纪处理时必须有依据、有事实、有签字。

(四)评卷

1、评卷工作由各学院系统一组织,应设固定场所,集中教师进行评卷,实行封闭式评卷。

2、评卷由教研室主任或主管教学主任组织实施,须严格把好评分、核分、登分质量关,错判卷不得超过1%。

    3、参加评卷教师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先行试评卷15-20份,统一标准后再正式评卷。

4、实行教师分题评卷制度,每名教师所评试题要相对固定,试卷评阅要规范,评分、核分、登分及改分要有教师签字。

5、试卷评分结束后,教研究主任须随机抽取10%样本进行复查,以保证评卷质量。

6、抽样检查发现错判时,要求查明原因,对确认在评分、核分、登分等环节上有营私舞弊者,须如实报主管部门领导,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四、强化考试监督,坚持巡视检查制度,加强对考试全程的监控

(一)设立流动监考,及时处理考场出现的突发事件,成立由纪检部门人员参加的巡视组,监督监考工作。对考试违纪作弊的行为和事实要及时公示,并及时对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增强工作透明度,向学生公布考试举报电话,同时要设立举报信箱,并安排专人管理。对学生的举报、投诉和信访要认真做好记录,凡事实情节清楚的,要尽快核实查处,对重大违纪和舞弊案件要及时上报学校。

(三)充分认识到现代化技术手段在防止和发现各种违纪、舞弊行为上的积极作用,采取措施,加大在使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方面的经费和人员投入,逐步实现使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对考试实施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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