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  会

      
    工作职责
     
      地病中心工会是代表教职工的群众组织,紧紧围绕地病中心的主要职能工作,在地病中心党

    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会要积极做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主要

    工作职责如下:

      1、在地病中心党委的领导下,努力践行工会的“四项社会职能”工作,把工会办成教职工

    信赖的“教职工之家”。

      2、贯彻上级工会的决议和工作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教职工群众的意愿,独立地

    决定自己的工作,自主地开展各种活动。

      3、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行政关于发展规划和有关涉及教职工利益的政策的

    制订。

      4、工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努力行使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做好政务公开工

    作,健全和完善教职工民主管理,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5、组织工会干部研究工运理论和政策,进行调查研究,总结交流工会工作经验,培训工会

    干部,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6、关心教职工生活,深入了解教职工生活状况,及时反映群众的合理要求、意见和困难,

    并配合中心帮助解决。组织扶贫、帮贫、互助活动;做好工会福利工作。

      7、领导女教工委员会做好女教工工作,贯彻女教工条例,保护女教工的合法权益,做好计

    划生育工作。

      8、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办好“教职工之家”,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9、定期向党委、上级工会和教职工报告工作。

      10、完成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构成



                     主 席:吴雅文(兼)

                     副主席:林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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