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监察厅厅长谢秀兰: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
近年来,江苏省以打造“阳光政府”为目标,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营造了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9月29日,来京出席第五次亚太地区反腐败会议的江苏省监察厅厅长谢秀兰,兴致勃勃地向记者介绍了江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和取得的成绩。
谢秀兰说,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江苏省从公众普遍关心和关系公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环节入手,围绕便民服务抓公开,围绕加强监督抓公开,围绕公众意愿抓公开,围绕民主决策抓公开,不断丰富和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使政务公开逐步从部分领域、部分环节、部分事项向全方位、全过程拓展,从办事层面向决策、监督等领域延伸。如在编制江苏省“十一五”规划过程中,广泛听取政府各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基层公众的意见与建议,总体规划草案初步形成后,通过网络等媒体公布全文,公开征询意见,提高了透明度,使规划和计划更加贴近实际。
创新为政务公开工作带来生机和活力。据谢秀兰介绍,江苏省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政务公开载体由传统平面静态式逐步向立体互动式方向发展,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如全省所有市、(地)县(市)均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或政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窗口式办文,阳光下操作”;省及13个省辖市、80%的县(市)开通了“政(行)风热线”,全省所有市、县级政府及90多个省级部门开通了政府门户网站及部门网站,积极发挥电子政务网络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作用。
政务公开工作如何实现长效管理?江苏省在这方面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谢秀兰告诉记者,江苏省出台了一系列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在公开内容、程序、形式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着力抓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考核以及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等三项基本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相继制定了新闻发布会制度、听证制度、考核制度等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具有规范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强化监督机制建设,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把政务公开作为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从不同方面构建起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史文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