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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审计处主要职责

 

  1、协助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对学校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的教育;
  2、监督检查学校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
  3、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学校各部门及工作人员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并按照有关规定承办违反政纪人员的纪律处分并履行手续;
  4、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规,制定或参与制定本校有关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对财务收支计划、经费预算、信贷计划、自筹基建、外汇收支计划、预算内外资金收支及会计报表,决算的真实合理合法,经济承包合同执行情况及其经济效益,以及其他经济活动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6、对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7、承办学校党委和上级监察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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