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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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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及时报送和规范新闻稿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05 08:44:17 作者:宣传统战部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部办处、地病中心、省医科院、大庆分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新闻网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明晰工作程序,提高新闻稿件质量,及时反映学校及各单位、各部门重要工作和重要活动,为学校发展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现就新闻稿件采写、审核、报送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稿件采写报送审核程序
  1.学校网站新闻中心新闻的编辑发布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宣传统战部负责新闻网网络新闻发布的具体实施。新闻稿件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新闻事件组织主办单位负责及时向宣传部报送新闻素材及新闻初稿用于新闻编审。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学校统一部署而联合开展的活动,由该项活动牵头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编发统稿。
  2.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需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涉密等进行认真审核把关。
  3.各学院、地病中心、省医科院、大庆分校报送的新闻稿件必须经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送;各部办处报送的新闻稿件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送。报送新闻稿件须同时报送文字稿和电子版。
  4.对于有涉密内容或不真实、质量不高的稿件以及未经审核同意的稿件不予编发。
  二、稿件采写及内容要求
  1.新闻稿件的基本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要齐全,内容真实可靠,结构条理清晰,语言简洁流畅,文中涉及的数字、姓名、职务等应核实准确无误,篇幅力求简短。图片要紧扣主题,清晰美观,色彩、亮度适中,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发生场景,并加注说明,图片应为原图,比例为3:2。
  2.新闻稿件内容应能及时准确反映学校意识形态、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医、教、研、管理等工作最新动态;要围绕中心工作,着重体现学校和各单位、各部门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的工作情况展开,尽量避免日常性的会议和活动、工作总结类稿件等。
  3.为保证新闻的时效性,也便于及时推荐到校外其它媒体发布,新闻稿件撰写、报送要及时,请于活动结束后尽快报送新闻稿。报送不及时,失去时效性的新闻稿件一般不予采用。
  4.宣传统战部按照新闻稿件规范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稿件提出修改意见,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要求修改完善稿件并及时报送。
  5.学校将不定期通报各单位各部门新闻信息报送情况。 

 


                             学校党委宣传统战部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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