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哈尔滨医科大学创新科学研究基金(又名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以下简称创新基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1.医学基础青年科学研究专项,拟立项20项;
2.医学临床青年科学研究专项,拟立项36项;
3.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 拟立项21项;
4.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专项, 拟立项10项。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申请人须是学校的在职教师,学术学风态度端正,具备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身体健康,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3.每个申请人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申请人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医学基础青年科学研究专项及医学临床青年科学研究专项申请人2022年1月1日年龄应在38周岁以下;
(2)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专项申请人2022年1月1日年龄应在58周岁以下;
(3)已获得省级以上项目资助者,不得申报;已获得过创新基金资助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4)无各级各类超期未结题项目。
三、项目评审及资助
1.创新基金申报不设申报指南,申请人应认真查阅《哈尔滨医科大学创新科学研究基金实施方案》,结合学校科研发展的要求和学校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的选题及研究内容,鼓励学科交叉。
2.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专项应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注重研究内容与学科课程实践相结合,着眼大学“双一流”建设中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拟定研究课题。
3.为简化评审环节,临床专项、基础专项实行各院系等额申报;人文专项、马克思专项申报不限项,人文专项由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马克思专项由宣传部组织专家评审。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哈尔滨医科大学创新科学研究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评审通过后填写《黑龙江省省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立项书》(以下简称立项书)。医学基础青年科学研究专项及医学临床青年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代码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代码填写。申请内容不可涉密,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各院系需将最终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各院系科研科于3月22日将人文专项、马克思专项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版,申请书纸件一式3份交至科研处;于3月29日将临床专项、基础专项立项书、公示(盖单位公章)扫描件及汇总表电子版,立项书纸件一式2份、汇总表纸件,盖单位公章,交至科研处。
4.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5.2022年度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经费使用期为:立项日期至2022年12月(以学校财务报账截止日期为准)。
联系人:于丹丹
办公电话:86688014
邮箱:hrbmuyudan@163.com
附件:1.基础、临床专项申请书
2.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专项申请书
3.人文专项申请书
4.2022年度黑龙江省省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立项书
5.2022年度黑龙江省省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项目立项名单
6.人文社科类、马克思理论研究类所属学科参照表
7.哈尔滨医科大学创新科学研究基金实施方案
科研处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