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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19年度博士后招聘公告

发布者:  时间:2019-01-18 00:00:00  浏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精神,学校依照《哈尔滨医科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哈尔滨医科大学关于加强博士后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哈尔滨医科大学2019年度博士后招聘方案》,结合本年度博士后工作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申请者须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以国家政策为准),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二)申请者符合学校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团队相关博士后招聘标准,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研究的潜力。

二、招聘类别及比例

(一)招聘类别

博士后分为师资博士后、项目博士后和在职博士后。

1. 项目博士后:根据在研项目(一般为国家级或重点重大项目)对基础研究人员的需求招聘的专职博士后研究人员。

2. 师资博士后:面向招聘留校的应届博士毕业生招聘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3.在职博士后:面向外单位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招聘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招聘比例

招聘在职、年龄超过35周岁、本校毕业同一一级学科博士后人数不超过本年度招聘博士后总数的50%。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 申请项目博士后须于2019年7月29日,将《项目博士后入站申请表》、《博士论文》、博士在读期间科研经历相关佐证原件及复印件(论文、课题、成果等)提交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博士后流动站管理部门。(附件2)

2. 申请在职博士后须于2019年7月29日前,将《在职博士后入站申请表》、《博士论文》、博士在读期间科研经历相关佐证复印件(论文、课题、成果等)提交至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博士后流动站管理部门。(附件3)

3. 申请师资博士后根据大学科研处统一安排。(附件1)

(二)材料审核

流动站对申请者身份、资格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学校科研处。

(三)答辩评审

项目博士后、在职博士后招聘人选根据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博士后流动站组织的答辩评审结果确定。

答辩评审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诚信要求

申请者应公平参与竞争,提交的信息、资料、证件等应真实有效,严格遵守评审要求,诚实回答答辩提问。违反者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申请资格或解除聘用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招聘需求计划及薪酬:

招聘计划及薪酬详情请见附件4。

六、联系方式

公卫学院科研科:0451-87502816

七、本公告由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负责解释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