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财处关于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的通知
计财处于近日完成了财政票据电子化工作,电子票据系统已经正式全面上线运行。
一、哪些票据可以开具电子票?
1.学生缴纳的学费、住宿费时等开具的“黑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电子)”;
2.学校收到各类暂收及代收款项时开具的“黑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
二、如何开具电子票?
扫描“微信二维码”,打开“电子票夹”取票小程序→微信用户快速登录→自助取票→输入“真实姓名”和“用户编号”→查找电子票→进入“我的票夹”→预览电子票并下载。
三、温馨提示
1.每一张电子票据只能取一次票,并归集到首次注册登录取票的手机号码上。
2.因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与学校财务管理系统对账需要,电子票据需在缴费成功1周后进行查询与下载。
3.黑龙江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1.51.155:7001/billcheck/html/index.html)提供真伪查验服务,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效力,计财处不再提供纸质票据,系统上线前已打印的纸质票据不再提供电子票据。
4、2021年3月9日前已缴纳学宿费尚未打印纸质票据的同学,可在公共卫生学院工商银行ATM取款机右手边第一台自助缴费机打印票据。
如您在获取电子票据过程中遇到问题欢迎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451-86660355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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