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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病中心积极落实“我为社会办实事”实践活动

地病中心主任孙殿军赴京津等实地调研 积极推动《食用盐碘含量》标准修订

日期: 2021-04-30 信息来源:

按照地病中心党委工作部署,为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开展“我为社会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关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地病中心立足岗位实际,组织专家针对与百姓健康密切相关的内容开展实地调研。

孙殿军带队赴多地调研实地考察食盐生产及加碘工艺

在2021年第28个“全国5.15防治碘缺乏病日”即将到来之际,为推动我国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开展,修订并完善碘缺乏病防治工作中涉及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用盐碘含量》(GB26878—2011),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4月26日至28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孙殿军主任、健康教育处苏晓辉处长、碘缺乏病防治研究所刘鹏所长、范丽珺副研究员等一行四人赴北京、天津、江苏常州等地到中国盐业协会、中国盐业研究院以及海盐生产企业、井矿盐生产企业等多家单位开展实地调研。

调研过程中,中国盐业协会刘艳杰秘书长、中国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赵毅副主任全程陪同。调研的重点内容是了解目前食盐加碘的主要工艺、各企业所能达到的盐碘均匀度和准确度,以及现标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

召开研讨会,积极推动《食用盐碘含量》标准修订

调研组在上述各单位分别召开了座谈会。中国盐业协会王小青理事长、宋占京副理事长、全国盐业标准化委员会赵建国秘书长、中盐研究院朱国梁院长、娄红斌副院长等领导参加了座谈。会上,孙殿军向各单位相关人员介绍了《食用盐碘含量》标准修订的背景及此次调研的目的。我国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然而在防治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选择盐碘浓度25mg/kg和选择30mg/kg的省份实际碘盐浓度检测结果相差不大;其次是2011年制定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中,我国食用盐碘含量允许波动范围为±30%,这一波动范围较大,不利于当前碘缺乏病的“精准防治”;三是我国大部分地区儿童碘营养水平较适宜,但部分地区孕妇碘营养处于轻度缺乏状态。因此,为落实“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和科学补碘”的方针,盐碘含量标准修订迫在眉睫。

中国盐业协会、中国盐业研究院以及盐企主要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也发表了观点。关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食盐加碘均匀度的影响因素、食用盐碘含量允许波动范围、海藻碘以及孕妇碘盐等问题。

《食用盐碘含量》标准的修订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碘营养水平,保证适宜碘营养、消除碘缺乏病是全社会共同承担的社会责任,是一项为社会办实事、为百姓造福的事业。各调研单位将会立足人民健康,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精准补碘的原则,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

4月26日在中国盐业协会召开座谈会

4月27日参观中国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4月27日在天津某盐场参观调研

4月28日在常州某盐场参观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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