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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6-1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支持学校医学教育特色改革项目培育优秀教学成果,现开展202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设立两类课题,每项课题拟资助经费2000元。

(一)一般课题

 此类课题支持聚焦我校“双一”建设目标结合教学工作实际,能够在教学顶层设计、教学方法改革、思政与人文教育、来华留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质量保障建设等方面开展卓有成效的改革措施,并产生较为显著的改革成效的研究项目,以研究为引领,培育具有潜力和影响力的教学成果。一般课题拟立项32项。

(二)AI赋能教学改革专项课题

此类课题专门支持AI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核心驱动力,推动我校教育理念、教学模式、评价体系等领域的改革研究,形成我校智慧教育改革生态,使AI与管理者、教师“双脑协同”,构建智慧化、个性化的教育体系,为我校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供有力支撑。AI赋能专项课题拟立项18项。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每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选题需参照课题指南(附件1),内容与指南一致,可自拟题目。

2.申报人曾因未按时结题导致课题流失的不得申报。

3.已立项的各级各类研究课题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不得再次申报,除非在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新课题的设计具有重大创新性和突破性;已申报过其它各级各类课题的申请书,在立项结果下达之前,相同或相近内容不得再次申报。

4.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课题申报人不得申报各级各类教育科研课题;申报人须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申报书内容不得抄袭,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20%。

三、结题要求

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在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哈尔滨医科大学校级/专项课题”和立项编号主持人需为成果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内容需与研究内容高度相关

(一)服务决策类一般课题

课题结题成果主件为实施方案,研究周期为半年,2025年12月结题。

(二)教学实践类一般课题、AI赋能专项课题:

课题结题成果主件为研究论文,需至少公开发表1篇核心期刊论文研究周期为2-3年,结题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报方式

(一)申报系统上传电子稿

申报人进入学校主页-院系部门-院系设置-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主页,点击右下角“哈尔滨医科大学教育研究管理系统教师申报登录入口”,使用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工号及密码登录,初次使用大学工号需点击“账号激活”后再登录。

登录后点击“2025校级教学研究课题”栏的“申报”,分别上传:

1.PDF版《校级教学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

2.PDF版《校级教学研究课题盲审》(附件3);注意盲审活页需严格审查,出现任何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名称等信息将被取消评审资格。

3.Excel版《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4)。

以上电子稿无需盖章,系统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5。

、截止时间

(一)教师申报截止时间

申报人须在2025年63010:00前上传完成并点击“提交”。

(二)学院上报截止时间

各学院请于2025年63014:00前在系统内完成上报。

六、工作联系

联系人:马星

联系电话:0451-86669493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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