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大庆校区: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高等教育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工作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22〕10号)要求,学校将组织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每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最多参与2项课题。
3.申报人已承担厅局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类课题的不得申报;已申报厅局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类课题的,在立项结果下达之前不能申报。
4.已立项的各级各类研究课题的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不得再次申报,除非在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上,新课题的设计具有重大创新性和突破性;已申报过其它各级各类课题的,在立项结果下达之前,不得以相同或相近内容再次申报。
5.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课题申报人不得申报各级各类教育科研课题;申报人须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申报书内容不得抄袭,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20%。
(二)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本年度课题立项重点支持按照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对教育事业提出的新要求开展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研究。申报的课题要在1-3 年内完成。
(四)本年度重点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请结合申报者的实际情况确定研究题目。不支持单纯以出版著作、译作为目标或以职称评审为目的的立项;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市地、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省级层面上的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
(五)此次重点课题评审分资助与不资助两类,省规划办将在拟立项重点课题中择优资助,资助额度以省规划办实际拨款金额为准。
(六)请各单位严格把关,做好初审工作(护理学专业教学领域相关课题申报由护理学院负责初审),公示评审结果并报送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终审。
二、申报材料
1.电子稿:
①PDF版《评审书》(附件2)及《盲审活页》(附件3):以“单位+姓名+课题名称+评审书/盲审活页”命名;
②《汇总表》Excel版及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由申报单位统一汇总,以“单位名称”命名;
上述材料压缩为一个压缩包,以“单位名称+省规划重点课题申报”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2.纸质材料:
①《评审书》纸质版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左侧中缝装订,学院需在“所在单位意见”处盖章;
②学院初审后只发送电子稿即可,纸质材料上交时间将在学校终审后另行通知。
3.以上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汇总表内容必须保持一致,所有材料由学院审核后统一上报,不接受个人报送。
三、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2年8月31日12:00前将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工作联系
联系人:赵霁阳 马星
联系电话:0451-86669493
指定邮箱:hmugpzx@hrbmu.edu.cn
报送地点:校部主楼118室
附件:1.各学院申报限额
2.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申请·评审书
3.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盲审活页
4. 2023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