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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度校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名单的通知
日期:2022-08-30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院系、大庆校区: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校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哈医高评发〔2022〕1号),学校开展了2022年度校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经各单位审核推荐,共申报校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60项。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了双盲评审,最终确定立项课题18项,其中重点课题5项,资助金额为2万元/项;一般课题13项,资助金额为1万元/项。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时限

课题研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正式启动,研究周期为2-3年。3年内未结题视为流失课题,自确定为流失课题之日起3年内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各级各类教育科研课题

二、课题管理

(一)各学院应组织专家在本通知下达3个月内组织开题,并在课题开题6个月后,对课题研究进行中期检查。同时将开题报告及中期检查报告报送至学校高评中心备案。

(二)课题经费到账时间及使用时限另行通知,请各学院管理部门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职责,可根据情况予以经费配套,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支持,督促各课题组如期开展研究工作。

(三)各课题组须严格执行《哈尔滨医科大学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哈医高评发〔2019〕3号)相关规定,合理有效使用经费,高质量按期完成课题研究。

三、结题要求

课题结题需至少公开发表2篇相关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课题负责人担任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期刊需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或国内统一刊号(CN),不含会议征文、文集等;论文等课题成果在公开出版时,应在显著位置标明“哈尔滨医科大学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和立项编号。如以论文录用证明结题,需提供拟发表论文全文,论文全文应标注课题编号,同时签署《教育科研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供的录用证明真实有效、论文信息与见刊发表一致。结题验收不合格者,将限期修改完善;限期内仍未能达到结题要求的,按流失课题处理。

四、其他

因疫情影响,2021年度校级教育科学研究拟立项课题此次一并公布、并行管理,课题起始时间及其他相关要求均与2022年度校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一致。

联系人:赵霁阳  马星

联系电话:0451-86669493

 

附件:1.2021-2022年度校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名单

2.校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开题报告书

3.校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中期报告书

4.校级课题结题验收评定指标体系

5.校级课题重要事项调整申请单

6.哈尔滨医科大学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2年8月3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规划办课题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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