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处、大庆校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名单的通知》,我校获批重点委托项目11项、一般项目45项,其中含创新创业奖补项目10项;立项名单详见附件1,结题名单详见附件2。省教育厅发布的文件及附件为立项及结题的有效证明文件,详见附件3。
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过程管理
(一)项目开题管理
各学院在课题下达三个月内组织各课题组进行统一开题,并在2023年9月15日前将开题报告(纸质与电子稿)上交至向学院,由学院将电子稿统一交至学校。
(二)中期检查管理
在课题开题半年后各学院应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研究阶段性成果、研究中存在的问题等,中期检查报告(纸质与电子稿)应在2023年12月30日前由学院统一交至学校。
(三)结题验收管理
1、研究时限
项目的结题验收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重点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2-3年,最多不超过4年;一般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1-2年,最多不超过3年;重点项目超过4年、一般项目超过3年不能结题,则按流失处理。
重点项目的第3年、一般项目的第2年时,若不能按期完成结题,则需要在该年度结题工作开展期间提交变更申请(附件7),方可延期一年;项目名称及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须与已发文件一致),项目组成员确需变更的,结题时提交变更申请。延期和变更成员不能同时申请。
2、结题要求
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重点委托项目原则上须于《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上至少发表论文2篇,一般研究项目至少于《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研究成果被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部采纳应用(其中之一采纳即可),须附相关采纳应用证明材料。
2020年9月以后刊发的论文,须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否则不再认定为结题支撑材料。结题验收标准参照《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评定指标体系》(附件6)。
二、课题经费
经费到账后将另行通知。
三、其他要求
各学院需加强课题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课题研究档案,强化课题过程管理,按时报送开题报告及中期报告,督促课题组积极开展课题的研究与实践工作,注重实践效果,按期完成项目研究。
四、工作联系
联 系 人:赵霁阳 马 星
联系电话:0451-86669493
附件1:哈尔滨医科大学2022教育厅省教育厅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2:哈尔滨医科大学2022教育厅省教育厅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名单
附件3:省发文件及附件
附件4:开题报告书
附件5:中期报告书
附件6: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评定指标体系
附件7: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人员调整申请单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