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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校级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的通知
日期:2024-11-0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单位、大庆校区

为了更好地支持和促进学校医学教育的改革与创新加强优秀教学成果的前期规划和培育,学校决定启动校级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申报工作,遴选出具有显著科研优势的特色研究基地,培育和转化一批高水平、有影响的标志性教育科研成果,力争在高质量教学成果、教育科学研究成果评奖中获得突破。现将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基本条件

1.申报研究基地的承担单位已有明确的研究方向或在相关研究领域已取得相应研究成果,研究成果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实践和推广应用。

2.拥有在国内或省内处于领先水平的学术带头人。

3.具有优势研究领域和1—3个研究方向。

4.基地包括本领域1—3个研究团队,每个团队主要成员5人以上,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且具有较高水平的协同创新能力,能够开展全局性、前瞻性的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5.近五年承担过省级以上重大、重点教育科学研究或教改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有一定的影响,为社会做出了贡献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以上的教育科研奖励(包括教学成果奖和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

6.基地建设有明确的实施规划,目标具体,措施得力可行,申报的基地研究方向需与已经获得的成果奖项或教育科研奖励相一致。

二、基地的权利与义务

(一)基地享有以下权利

1.优先承担和省级教育研究重大、重点项目,省级行政部门指定的重大、重点研究项目。

2.优先推荐申报上级教育科研课题。

3.优先推荐申报上级优秀教学成果、教育科研成果评奖。

4.优先安排相关专家开展科研指导,且在专家指导下科学制定具体的成果培育计划等。

(二)基地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承担省级或校级教育改革试点任务和高水平、高质量优教学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广等工作任务,为改革试点工作、科研成果转化提供示范、引领。

2.组织开展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与联合攻关。

3.承担新思想、新模式、新方法的探索、实践和研究的任务,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新思路、新经验。

4.接受学校的指导、管理、检查与评估,定期提供科研工作与更新成果信息。

三、申报的具体要求

1.组织推荐: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各学院自行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每单位择优报送1项。

2.申报单位须填写《哈尔滨医科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申报书》,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无需报送纸质版

3.申报时间:2024年11月15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姜宏佺 马星

联系电话:0451-86669493

电子邮箱:hmugpzx@hrbmu.edu.cn


附件:哈尔滨医科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申报书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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