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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黑龙江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学会首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的通知
日期:2024-12-27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学会《关于组织开展首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选的通知》(黑教评会〔2024〕2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主题与内容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教育评估、专业认证、质量监测等主题开展的相关研究成果均可申报。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育质量评价、学校评价、专业评价、教师评价、教学评价、学生评价等以及基于评价结果的学校与专业建设、课程与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等方面。

二、成果形式及要求

本次评选的教育科研成果主要设置学术论文、著作和研究报告三种形式,均需符合上述主题内容要求

1.学术论文。公开发表或未公开发表均可,论文需为中文撰写,要求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论证过程严谨;论文格式应包括题目、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未公开发表的论文要求作者不超过3位,字数不少于4000字,并且查重率低于30%。各学院应优先推荐已正式发表、期刊级别较高的论文。

2.著作。公开出版的专著、编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科普作品等。

3.研究报告。包括市(地)级及以上课题的研究报告申报时需将课题申报书及立项书合并上传,已经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采纳的调查报告、实验报告和决策咨询报告,文字查重率低于30%。

以下成果不在申报范围:教材、教学参考书、年鉴、志书、研究综述、文学艺术创作作品、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时事新闻、大事记、概览、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统计资料;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涉及国家机密的成果;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

、评奖等级

本次成果评选拟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未通过,具体各等次获奖比例将视成果质量而定。优秀论文将被推荐至相关学术期刊发表。

、申报要求

成果材料

成果申报需提交成果原件扫描电子稿,未公开发表的另需提供查重报告;每项成果可免费查重一次,账号另行通知,仅供各单位教务科使用。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有两种方式:团体申报和个人申报。其中,团体申报需通过各学院按限额进行评选后,统一上报至学校,学校汇总提交至学会,申报名额按各单位2023年发表的教学论文数量比例分配;个人申报需申请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学会个人会员并缴纳会费后,由学会提供账号,自行在申报系统提交。

个人会员的权利和义务详见《关于征集黑龙江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学会会员和理事的通知》(附件1),申请个人会员需填写附件2《个人会员登记表》,并自行缴纳会费。

 名:黑龙江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学会

 号:65040078801800000575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转账时务必备注:“名字+单位+学会会费”

(三)截止时间

各学院请于2024123012:00前将汇总后的《个人会员登记表》及缴费截图发送至邮箱,学校统一盖章上报。

团体申报材料请于20251月716:00前发送至邮箱。

工作联系

联系人:马星

邮箱地址:hmugpzx@hrbmu.edu.cn。

联系电话:0451--86669493


附件1:关于征集黑龙江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学会会员和理事的通知

附件2:黑龙江省教育评估与质量监测学会个人会员登记表

附件3:成果申报限额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4年12月27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省高等教育学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2024年全国教育大会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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