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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校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立项名单的通知
日期:2025-01-2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有关部处、大庆校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黑教研函[2025]24号我校获批本科教育重点委托项目20项、一般项目49项;立项名单详见附件1省教育厅发布的文件及附件即为立项有效证明文件

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开题及中期管理

各学院请于2025530日前组织各课题组进行统一开题在课题开题半年后应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研究阶段性成果、研究中存在的问题等,中期检查报告(纸质与电子稿)

二、结题验收管理

(一)研究时限

项目的结题验收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重点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2-3年,最多不超过4年;一般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1-2年,最多不超过3年重点项目超过4年、一般项目超过3年不能结题,则按流失处理

重点项目的第3年、一般项目的第2年时,若不能按期完成结题,则需要在该年度结题工作开展期间提交变更申请(附件2),方可延期一年;项目名称及负责人原则上不得变更(须与已发文件一致),项目组成员确需变更的,结题时提交变更申请。延期和变更成员不能同时申请。

(二)结题要求

结题的标准按照《哈尔滨医科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高评中心发〔2024〕2号)(附件3)执行。

1.重点项目

理论成果包括: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发表当年收录为准)、南大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CSSCI 来源期刊(论文发表当年收录为准)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1篇,或由中国知网收录的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类 CN 期刊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2篇,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同级别影响力的报刊发表相关理论成果 1 篇,文章需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禁止同一篇论文用于多项课题。实践成果包括:能体现研究与实践具有重要推广应用价值、在全国或我省产生示范引领效应的佐证材料,或取得与研究内容直接相关的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或实践成果参加省教育厅邀请的全省范围的公开讲座、具有重要推广意义的佐证材料,或通过专家评审和公开答辩。

2.一般项目

理论成果包括:中国知网收录的省级以上 CN 期刊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1篇(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同级别影响力的报刊发表相关理论成果1篇;实践成果包括:能体现研究与实践具有重要推广应用价值、在省内产生示范引领效应的佐证材料,或取得与研究内容直接相关的厅局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或实践成果参加全省范围的公开讲座、具有重要推广意义的佐证材料。

3.其他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的主持人均需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项目组成员无相关研究成果,结项文件中不予体现。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 1 万字,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 20%(需提供检测报告,检索系统不作统一要求)。

、其他要求

各学院需加强课题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课题研究档案,强化课题过程管理,按时开展开题报告及中期检查督促课题组积极开展课题的研究与实践工作,注重实践效果,按期完成项目研究。

、工作联系

人:马

联系电话:0451-86669493


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附件2: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调整申请

附件3:哈尔滨医科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4:开题报告书

附件5:中期报告书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5123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社科司2025年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一般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省高等教育学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2024年全国教育大会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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