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评中心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公布2025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研究”专项支持计划立项名单的通知
日期:2025-08-1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提炼学校医学教育特色改革项目,学校针对研究生教育教学,开展了“研究生教育研究”专项支持计划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经各单位审核推荐,共申报校级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12项。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双盲评审,最终确定立项课题7项,其中定向研究课题2项,“数智赋能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5项。现将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时限

课题研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正式启动,研究执行期为1-2年,成果发表期为立项文件下达之日起3-4年。

二、课题管理

(一)各学院应组织专家在本通知下达3个月内组织开题,并在课题开题6个月后,对课题研究进行中期检查。同时将开题报告及中期检查报告报送至学校高评中心备案开题报告书、中期报告书、调整申请单见附件2-4

(二)定向研究项目资助3万元/项,“数智赋能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资助5万元/项课题经费需在2025年11月20日前报销完毕填写经费授权明细表(附件5),与报销佐证材料合并成一个压缩包,命名为“2025校研究生课题授权-项目负责人姓名”发送至邮箱hmugpzx@hrbmu.edu.cn,授权完成后,按照常规报销流程办理。请各学院管理部门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职责,可根据情况予以经费配套,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支持,督促各课题组如期开展研究工作。

(三)各课题组须严格执行《哈尔滨医科大学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哈医高评发〔2019〕3号)附件6相关规定,合理有效使用经费,高质量按期完成课题研究。

三、结题要求

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在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和立项编号主持人需为成果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执行期研究成果应至少包括实施方案1份、研究报告1份;项目验收时应至少发表1篇内容高度相关的SCI或核心期刊论文。

四、工作联系

联系人:闫彦

联系电话:0451-86669493

        附件:1.2025年度校级“研究生教育研究”专项支持计划立项名单

2.校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开题报告书

3.校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中期报告书

4.校级课题重要事项调整申请单

5.经费授权明细表

6.哈尔滨医科大学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哈尔滨医科大学

2025年8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中华医学会医学教育分会“2025年度医学教育研究课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版权所有:哈尔滨医科大学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哈尔滨医科大学主楼118室
邮编:150081
电话:0451-86669493
邮箱:hmugpzx@hrbmu.edu.cn

“哈尔滨医科大学高评中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