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日,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组织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校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参评成果的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参评成果类别包括著作、论文、普及读物、咨询服务报告。著作、论文、普及读物类须为“教育学”学科或教学研究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时间须在上述范围内。
3.凡已在上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本次评奖。
二、参评成果要求
1.著作、教材、工具书需在国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力。申报者要提供其国内外影响力的证明材料。
2.论文至少为教育类核心期刊发表,在学科、专业建设上有创新,有较大影响,被引频次较多。申报者要提供知网查询数据。
3.咨询报告成果,必须在国家、省级决策中被采用。申报者要提交采用证明。
4.每个学院限报5项,每人限报1项,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整体申报参评,不能单卷参评。
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成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获得“优秀”等次的课题研究成果优先推荐。
6.各学院将申报成果汇总表于10月24日16:00前发送至高评邮箱hmugpzx@hrbmu.edu.cn,命名为“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学院”。
三、工作联系
联系人:闫彦
联系电话:0451-86669493
附件:1.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实施办法
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答疑
4.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成果汇总表
5.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获奖成果名单
6.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