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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6-15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学校将启动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遵循原则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

(二)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聚焦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突出成果的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凝练人才培养中国经验。

(三)坚持向一线倾斜,突出教育教学实践导向,鼓励一线教师、基层学校及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成果培育与申报,避免行政化倾向。

(四)坚持分类评价,结合不同教育类别、不同办学层次的发展定位,科学合理设置成果评审标准,推动各级各类教育特色发展、协调发展。

(五)坚持公平公正,规范评审流程,严格评审纪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性,确保评审结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六)坚持应用牵引,强化应用推广,遴选能够引领相关教育领域改革发展、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优秀成果,推动教育教学模式创新与内涵发展。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类别分为本科及研究生教学成果两类。

(二)凡我校从事各层次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干部所取得的教学成果均属此次评选范围,鼓励教学一线教师申报,并优先支持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成果。

(三)教学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学实践检验,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国家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四)对于已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得再次申报;相关支撑和旁证材料严禁重复使用。

(五)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学院(部门)联合申报,联合完成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创新性的综合性教育改革成果。

三、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宗教观,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学风端正。

(三)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四)每人作为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1项;每个推荐单位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成果限报1项。

四、申报提交材料

(一)《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PDF版。

(二)教学成果总结报告PDF版。

(三)《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EXCEL版。

以上材料只需提供电子稿。

五、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上传(截止2026年6月17日10:00)

申报人通过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主页,进入“哈尔滨医科大学教育研究管理系统教师申报登录入口”,使用大学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工号及密码登录,登录后点击“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栏的“申报”,在系统内提交申报材料。

(二)学院初审(截止2026年6月17日14:00)

各学院初审后,上报至校级评审。

(三)学校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教学成果进行终审,评审结果由评审专家组确定后予以公示。

六、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 :姜宏佺 闫彦

话:0451-86669493

 

附件:1.《教育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

2.2026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3.2026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4.国家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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