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监督检查行政部门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决议、决定、规章制度的情况。
2. 受理对行政部门及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3. 受理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保障合法权益。
4. 调查处理行政部门及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提出对违规对象处分和取消处分的建议。
5. 进行执法监察或专项检查,保护依法行使职权。
6. 进行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廉洁从政的教育。
7. 开展执法、效能和廉政监察工作,组织廉政规章制度建设。
8. 完成上级机关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