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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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工作职责
2017年09月27日 15:33   审核人:

1.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校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情况。

2. 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 坚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反腐败三项工作格局,健全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维护和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4.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进行监督。

5. 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增强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发扬优良作风及抵制腐蚀的能力。

6. 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行使权力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进行监督。

7. 检查和处理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和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违规对象的处理。

8. 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不受侵犯。

9. 受理师生员工对违反党内纪律的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

10. 完成上级机关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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