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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董晓秋违法案件的通报
2022年11月18日 10:42   审核人:

近日,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案件查办通报的要求,省监委驻哈尔滨医科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现将董晓秋违法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董晓秋,女,九三学社社员,哈医大四院超声科主任。违反工作要求、财经要求和群众要求,多年来通过直接扣留和虚报他人奖金方式设立科室经费,用于科研奖励、饭费等。2022年11月18日,给予董晓秋政务警告处分。


省监委驻哈尔滨医科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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