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   评优推荐
  •   >   教学成就奖等
  •   >   正文
  • 评优推荐

    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教学成就奖”“模范教师”和“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27    浏览次数:

    近年来,全校广大教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积极践行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重要使命,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为庆祝第37个教师节,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团结凝聚广大教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决定评选表彰“教学成就奖”获得者、“模范教师”和“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为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1.“教学成就奖”获得者的评选范围: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一线工作的教师(包括临床教师)。

    2.“模范教师”的评选范围: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一线工作的教师(包括临床教师)。

    3.“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教学行政管理人员。

    (二)推荐名额

    根据各单位教师人员情况,确定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教学成就奖”获得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且带领学科团队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受到部级以上教学表彰,从事教育工作 30 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可推荐为“教学成就奖”获得者人选。

    “模范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在职教师,可推荐为“模范教师”人选: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比较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比较良好的社会效益。

    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发挥作用、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予以倾斜,同等条件下优秀推荐。

    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10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作为“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人选: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3.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

    三、推荐申报办法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党委推荐的方式进行。学校将根据各二级学院推荐情况,组织差额评审,学校党委审定。

    四、奖励办法

    坚持以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评选出的“教学成就奖”“模范教师”“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由学校颁发奖励证书;“教学成就奖”发放奖金10000元“模范教师”和“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发放奖金2000元。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推荐和评选工作,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把评选过程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过程,在广大教师中形成争当模范、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2.坚持统筹兼顾、优中选优的原则。人选的推荐要统筹考虑各教研室、科室情况,坚持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3.坚持面向教学和医疗一线。要坚持向教学和医疗一线,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倾斜,副处级以上人员不得申报模范教师。

    4.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推荐工作应征求党委、纪委意见,各单位上报人选前,将拟推荐人选在所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姓名和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申报材料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务必于2021年8月31日前报送下列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套,纸质版请送至主楼107室魏老师,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1295564386@qq.com):

    1.单位2021年开展评选工作报告(推荐工作组织领导、评选工作程序、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1份。

    2.《审批表》(附件2-4),一式2份。

    3.《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5),一式1份。

    4.推荐对象主要事迹(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内容准确真实,语言规范流畅,字数符合要求)1份。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教学成就奖审批表

    3.模范教师审批表

    4.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审批表

    5.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6.推荐对象汇总表

    哈尔滨医科大学

    2021年8月16日

    附件1:

    推荐名额分配表

    1.模范教师

    单位

    名额

    基础医学院

    4

    公卫学院

    2

    管理学院

    1

    药学院

    2

    生物信息学院

    1

    人文学院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体育学部

    1

    心理健康中心

    1

    大庆校区

    3

    一院

    6

    二院

    6

    三院

    3

    四院

    3

    护理学院

    1

    口腔医学院

    1

    五院

    1

    地病中心

    1

    其它(医科院等)

    1

    合计

    40

    2.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

    单位

    名额

    基础医学院

    1

    公卫学院

    1

    管理学院

    1

    药学院

    1

    生物信息学院

    1

    人文学院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体育学部

    1

    大庆校区

    1

    一院

    1

    二院

    1

    三院

    1

    四院

    1

    五院

    1

    护理学院

    1

    口腔医学院

    1

    地病中心

    1

    合计

    17

    附件2:

    哈尔滨医科大学教学成就奖

    审批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照片

    (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

    彩色照片)

    民族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职称


    最高学历


    从教时间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头衔等)

    奖项名称

    颁发机构

    颁发时间

    主要事迹(字数不超过2000字)


    所在单位推荐审核意见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哈尔滨医科大学模范教师

    审批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照片

    (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

    彩色照片)

    民族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职称


    最高学历


    从教时间


    曾获主要荣誉情况

    序号

    奖项名称

    颁发机构

    颁发时间





















    主要事迹(字数不超过1500字)


    所在单位推荐审核意见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哈尔滨医科大学

    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审批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照片

    (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

    彩色照片)

    民族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职称


    最高学历


    从事教育管理时间


    曾获主要荣誉情况

    序号

    奖项名称

    颁发机构

    颁发时间





















    主要事迹(字数不超过1500字)


    所在单位推荐审核意见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姓名: 单位: 职务:

    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党委意见

    签字人: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6

    推荐对象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

    面貌

    学历学位

    工作单位

    职务

    行政

    级别

    职称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推荐项目

    1













    2













    3













    4













    5













    6













    7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黑ICP备05001970号  哈尔滨医科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