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更好地落实《哈尔滨医科大学“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做好我校师德师风先进典型的表彰工作,推动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学校决定开展 2022 年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工作。为做好本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教研室(或学院)和教师。
二、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分别见附件 1、2。
三、评选程序
1.坚持“民主推荐、公开评选”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考察、公示,产生候选单位和候选人。公示期内一旦发现候选单位或个人有违纪违规行为或师德师风失范问题,一律取消推荐资格。
2.各单位可推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候选单位和候选人各 1 个,如果没有具备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可以不予推荐。学校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经学校评选,确定学校2022年师德师风先进集体、师德师风先进个人。同时将本次评选的师德师风先进集体、师德师风先进个人第1名,推荐申报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
四、材料上报要求和时间
1.需上报的材料
(1)《哈尔滨医科大学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3)和《哈尔滨医科大学师德师风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 4)一式一份;
(2)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2000 字以内)一式一份;
(3)《哈尔滨医科大学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推荐名册》(附件 5)和《哈尔滨医科大学师德师风先进个人推荐名册》(附件 6)一式一份。
2.上述材料的文字版和电子稿,请于 6 月 23日前报学校教师发展中心,逾期视为不报。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评选推荐工作。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开展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在教师中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2.严格按照推荐名额和评选程序开展推荐活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真正把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上来。
3.师德师风先进个人推荐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要以事迹为基础,在统筹兼顾各级各类教师的前提下,向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师、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倾斜。
4.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应作为院长工作业绩考核和学院整体办学水平评价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刘名宇 杨琳丽
电子信箱:yllyanglinli@163.com
附件:1.哈尔滨医科大学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2.哈尔滨医科大学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3.哈尔滨医科大学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推荐表
4.哈尔滨医科大学师德师风先进个人推荐表
5.哈尔滨医科大学师德师风建设先进集体推荐名册
6.哈尔滨医科大学师德师风先进个人推荐名册
教师发展中心
2022 年6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