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全面提升学校专利质量,强化高价值专利的创造、运用和管理,将资源真正用于社会效益和转化前景良好的科技成果,根据《哈尔滨医科大学专利管理办法》哈医研发发[2022]1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6月起所有专利维持费均由研发团队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科技研发与产业管理中心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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