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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9年度省博士后资助经费评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5-1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全省博士后资助经费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博士后经费评审答辩会议定于10月31日至11月8日期间进行。
    具体时间地点请看补充通知
    二、评审方式及答辩要求
    博士后经费评审采取专家提问、博士后人员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特别资助申请人陈述时间为不超过8分钟(不需准备PPT),其他经费项目申请人陈述不超过4分钟(不需准备PPT);陈述内容包括个人简要情况及科研业绩,简述申报课题目的意义、研究内容、应用前景、预期成果等,答辩内容既要有专业性,又要通俗易懂,要让在场的评委都能理解项目的意义所在。
    三、其他要求
    本次经费评审需本人答辩,如确因患病、公派出国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可申请延期到下一年度答辩,其延期申请需经单位同意后于10月30日(星期三)下班前报备我处。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申报人员的通知和准备,确保本年度博士后经费评审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附  件:1.答辩须知
    2.博士后特别资助、专项资助经费评议标准
       
    联系人:魏升军    李兵
       电  话: 0451-87130170   13613605777
               0451-87130140   13845162422
    黑龙江省人社厅专技处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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