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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

发布者:  时间:2023-07-28  浏览:


根据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等场所安全排查整改的工作提示》的文件要求。7月27日,我校召开全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线上会议,周钦副校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全校二级单位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周钦副校长传达了季勇校长就齐齐哈尔第34中学事故作出的工作部署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对学校各二级单位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要求各级管理部门和责任人务必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周钦副校长强调,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工作主要领导责任人,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只有把安全责任扛起来,才能把安全意识提起来,才能把安全工作抓到位。第二,要求各单位主动作为,检查整改。配合学校对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隐患着手整改工作的同时,各二级单位和实验室也必须主动开展各自层面的常态化的实验室安全检查,日常查、细致查、严格查,必须主动把检查出的问题当作头等大事去解决,坚决不能用请示报告来搪塞推诿问题隐患的解决。第三,要求各单位抓住关键人关键事,重点加强学生管理。关键人是安全专家和安全员,专业的事情需要专业的人,要做好安全专家的培训、专职安全员的配备。关键事包括危化品、特种设备、机电安全、生物安全等重点重大风险隐患的排查和应对,包括针对性的培训教育和安全演练,包括针对性的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检查整改、日常巡查督导。

 

实验室服务中心主任史呈伟传达了教育厅和学校相关文件,并对各项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要求各单位强化值班值守,二级单位统筹本单位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等场所的值班值守工作,报送各实验场所教师值班表,运行实验场所每日必须有值班教师进行安全巡查和管理,并严格监督落实;组织对本单位实验场所危险化学品、生物、机电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危险源进行巡查,督促完成整改工作,严禁违规存放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严禁使用不合规的特种设备,严禁在鉴定为C级、D级危房的建筑物内开展实验、实训等;严禁未通过任何形式安全准入教育或安全准入考试考核的人员开展实验,严格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和用火用电管理,不在实验室睡觉,通宵实验须事先报学院审核并至少两人在场;组织本单位开放实验场所配备指导教师,开展实验安全培训指导和管理,加强针对不同实验风险类型的安全防护设施器材的配备,加快危化品柜、合规高压灭菌设备等的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