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方针,及时发现和处置我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实现实验室安全隐患群防群治,现将我校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方式通知如下:
一、监督举报人。学校开展教学、科研的实验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学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有权利也有义务对自己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实验室服务中心报告。
二、监督举报内容。举报人举报事项应客观真实,对其提供举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缺失;
(二)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没有落实;
(三)消防方面的隐患;
(四)用电方面的隐患;
(五)实验室环境方面的隐患;
(六)实验过程中存在的隐患;
(七)实验室内涉及重要危险源但未落实安全措施的隐患。
三、监督举报材料。材料应包括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时间、所在楼宇、实验室房间号、隐患描述、照片、视频文本等有关证明材料。
四、监督举报形式。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举报、邮件举报、当面提出等方式举报。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有效线索或证据。对举报人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受理部门和人员应尊重举报人的权利给予保密。对借举报之名捏造实事,诬陷他人或者以举报之名,干扰正常工作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处理程序。实验室服务中心对举报人的举报内容进行登记、处置、答复、督办和报告。对举报的安全隐患进行调查核实,能立整立改的隐患事项立即督办整改,需要制订整改措施后限期整改的隐患事项,报告学校实验室安全专业指导委员会审核后督办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上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管理权限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交办。对举报事项处理结果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六、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
电话:86671314
邮箱:sysfwzx@hrbmu.edu.cn
地点:实训楼一楼113实验室安全与技术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