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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面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  时间:2026-03-25 16:40:32  浏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和《哈尔滨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严格规范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和录取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求学意愿,又兼顾国家需求和学科发展等方面的需要。

(二)复试(面试)工作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复试(面试)过程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复试(面试)过程规范管理,采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仅限无统一笔试情况)”的“三随机”工作原则。

(四)有直系亲属报考我院研究生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面试)各环节工作。

二、组织与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学院复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复试(面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和组织面试等工作。各学科成立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考核工作。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组,做好复试工作的安全预案。

(三)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监督检查工作小组,监督和检查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对各类申诉进行调查复议等。

三、复试(面试)工作

(一)面试名单

按学校实际下发的各学科合格生源名单组织面试。

(二)考核方式

第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面试形式。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一志愿考生资格审查时间3月27日,面试时间3月28日。

3月26日前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均需要进行心理测评,测评二维码请关注哈医大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y.hrbmu.edu.cn)。

(三)考核内容与分数

1.考核内容与分数

考核内容、试题数量和分值

考试科目

题目数量

每题分值

总分

及格线

考核时长

专业基础知识

2道

20分

40分

24分

20分

专业综合能力

3道

10分

30分

18分

外国语听说能力试题

2道

15分

30分

18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道


合格/不合格


8道


100

60分


2.录取总分计算方法

一志愿线下面试和调剂满分均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总分计算方法:初试成绩和复试(面试)成绩各占50%。

一志愿考生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总分(满分500分)/5*50%+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复试(面试)各单项成绩未达到学院设定的合格分数线,或复试(面试)成绩未达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所有复试考生最终按录取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若考生录取分数相同,学院将依次按照初试成绩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在招生计划之内者确定为拟录取考生)。

四、考风考纪

考生到考场以后手机一律关机,将手机上交,禁止考生在考场内接打电话,禁止考生将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带入考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资格审查要求

复试资格审查由卫生管理学院进行。参加一志愿复试(面试)的考生资格审查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上午8点30-11点30,13点30-16点30,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三楼B区B303。

资格审查需以下材料:

1.应届生

(1)2026年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者,可提供考生编号后四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哈尔滨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要求本人签字,内容填写完整。

(4)思想品德和学习工作表现鉴定表。

(5)应届本科毕业生出示学生证或相关证明,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纸质版。

(6)政策性加分考生需出示加分政策相关证件,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及加分政策申请书。

2.往届生

(1)2026年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者,可提供考生编号后四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哈尔滨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要求本人签字,内容填写完整。

(4)思想品德和学习工作表现鉴定表。

(5)往届毕业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证件上交报考执业医师者,可提供上交部门证明和相关证件复印件)。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纸质版。

(6)同等学力考生(指大专毕业满两年者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7)政策性加分考生需出示加分政策相关证件,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及加分政策申请书。

以上材料一律用A4复印纸复印。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复试(面试)要求

参加一志愿面试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初试准考证。请考生于3月28日7点40到公共卫生学院C区二楼27号教室报到并进行面试顺序号抽签环节,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参加我院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取。社会医学复试(面试)时间为全天,未考完的考生不得离开考场楼,请考生自备午餐和饮用水。具体复试(面试)时间如下:


三级学科复试(面试)时间地点

二级学科

三级学科

时间

候考室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社会医学

3月28日上午8点-16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C区二楼27 号教室

社会保障

医疗保险学


3月28日上午8点30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卫生经济学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健康教育学


3月28日上午8点30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卫生事业管理


三级学科参考书目

报考三级学科

参考教材

社会医学

《社会医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五版)李鲁主编;

医疗保险学

《卫生管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十四五”规划教材卫生管理及相关专业用)张亮 胡志主编。


《政策科学——公共政策分析导论》(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陈振明主编。


卫生经济学

《卫生经济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二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十四五”规划教材卫生管理及相关专业用)孟庆跃 刘国祥主编。

健康教育学

《健康教育学》(第三版)人民卫生出版社,傅华主编。


卫生事业管理

《卫生管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十四五”规划教材卫生管理及相关专业用)张亮 胡志主编。


七、监督申诉

加强面试巡查监督,保障考生申诉渠道的畅通,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如考生对复试(面试)过程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如对学院作出答复不满意的,可向研究生院申请复查。面试申诉电话:0451-87502852,联系人:严老师。

八、录取工作

请各位考生及时在哈医大卫生管理学院网站(网址:https://www.hrbmu.edu.cn/wsglxyx/index.htm)查看拟录取结果。拟录取名单在3月29日统一公示。

九、调剂工作

我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按照调剂工作通知要求进行工作安排。

本细则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国家、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医科大学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不符之处和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哈尔滨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