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字幼安,号稼轩。南宋官员,文学家,豪放派诗人。现存词六百多首,有《嘉轩长短句》传世。
这是对一名词人浮于表面的介绍,但几千年的风雨,洗去了太多历史的血泪和心酸。如果你愿意抛开冷冰冰的简介,更多一步走近他的生活,你会发现,在是一名词人之前,他先是一个爱国将领,与其做一个冠绝两宋的豪放派诗人,他或许更愿意提刀御马,为收复疆域纵横沙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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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时常梦回那个笼罩在金国威胁之下的南宋,思考那该是一个怎样的时代。
于外,冤杀主战派岳飞,向金朝屈膝投降;于内,大修宫舍,不思励精图治,只求偏安一隅。岳飞被杀,南宋向金称臣,每年向金朝纳贡银两25万,绢匹25万,东至淮河,西到大散关,双方拟订疆界,各据一方。那时,辛弃疾三岁。
出身世家,在祖父的熏陶下,儿时的辛弃疾饱读圣贤,研读兵书,写字舞剑样样精通,虽然祖父由宋仕金,但渴望宋军北伐,恢复中原的志向,却已潜移默化地融进辛弃疾的骨血里。
手提利剑,单人独马追击三天,百里之外取贼首级,那一年,他二十一岁。
亲领五十骑兵突入金营,在五万人中生擒叛军首领,押解敌人千里奔袭,全身而退,那一年,他二十三岁。
辛弃疾一战成名,举国震惊,一个二十三岁的青年横刀立马,身上流淌着热血。当他来到王的面前时,他所想的是修戈矛,待北伐,横刀立马,重拾旧山河。
《破阵子》里,“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凛然的肃杀之气,吞天之势。恍惚里,我好像看到了当年鲜衣怒马,驱兵北伐的岳飞。
他的每一句词句都有刀剑挥砍而成,别的诗人写词用笔,而他用敌人的血和自己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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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归顺南宋的辛弃疾没有等到期待中的封将领军,他就这么被卸了甲,从此没了兵权。
没了刀,还有一支笔。一封封万字长篇频频呈递到王的面前,极力呼吁皇帝厉兵秣马,重拾旧河山,奏书集结成《美芹十论》,《九议》等名篇,而肉食者仅仅称道他的文采,转而弃如敝履。世事往往造化弄人,杭州的水榭楼台,千里烟波消磨了帝王的意气,在求和得来的歌舞升平里,王耽于岁月静好,却溺死了辛弃疾的一腔报国孤勇。
大概辛弃疾亦感慨,亦痛惜,这杭州的烟雨造就了如此多的文人骚客,却诞不出一个可以一统天下的帝王。
王倦了,群臣讥笑,他的报国之志沦为笑柄,他的传奇故事不过是“归正人”献上的把戏。皇帝调他离京,命他治理地方荒政,整顿治安,曾幻想过的纵马收复千里江山的宏图伟业,现在空余回忆,只堪堪“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
“楚天千里清秋,水随天去秋无际。遥岑远目,献愁供恨,玉簪螺髻。落日楼头,断鸿声里,江南游子,把吴钩看了,栏杆拍遍,无人会,登临意。”
带着一颗失落的心,某个秋日的午后,辛弃疾登临建康赏心亭,遥对古秦淮河,栏杆拍遍,涕泗横流。目尽之处,茫茫无际,一如他的满腔杀敌卫国之至,思及未来,竟也是一片茫然。“倩何人唤取,红巾翠袖,揾英雄泪。”但揾泪容易,北伐收复河山,又何其茫茫。无人会登临意,无人封狼居胥,徒使白发生,想起当年的沙场、号角和潇潇马鸣,前半生的梦只得空叹“天凉好个秋”。而碍于“归正人”的身份,辛弃疾至终也不过官居从四品。
南归一晃,已过匆匆四十载。一个血气方刚的青年,已经变为两鬓苍苍的老者,寻找“何处望神州”的侠肝义胆,沉寂为“晚日寒鸦一片愁”。在这里他耗尽了生命中最好的年岁,而转眼回头看,初心还是未能实现。
蒙古人的崛起让南宋王朝从安乐中幡然醒悟,诏令归田数年的辛弃疾为国效力,于是满鬓苍白的老者以为完成毕生梦想的机会就在眼前的时候,又是一个莫须有的“贪财好色”将他打回起点。无奈,悲凉,他感受到山雨欲来的气息,看着仓促前行的军队北上,看着他们铩羽而归,满目苍凉。
“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六十六岁的老者沉痛欲绝,可又有谁来助他收复旧河山。
临终的病榻前,那个满心热血的青年,已然在无尽的等待之中消磨掉了所有的锋芒,弥留之际仍喃喃“杀敌,杀敌。”最终,这个没有在战场上展露雄风的英雄落幕了,一路南下的蒙古灭了金,也灭了辛弃疾守望多年的南宋。我想,在另一个世界,这个困身稼轩之地半生的英雄,终于可以飞身上马,酣畅淋漓地提枪为国厮杀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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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一生,何其遗憾,何其哀伤,由始至终的初心未变,隐藏了多少的壮志未酬,掩抑了多少的满目荒凉,他把它们揉进一阙阕词里,写进一句句诗中,留下那些或悲伤,或壮烈,或奇丽哀婉,或慷慨激昂的文字。
我愿称之为豪杰,也终是这时代辜负了一个文武双全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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