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考评细则


日期: 2023-12-01 信息来源: 哈尔滨医科大学团委 点击数:


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考评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各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考评,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完成上学期“第二课程成绩单”考评成绩的计算、确认、公示等工作,最终成绩上报至校团委留存。

第二课堂成绩单”考评结果作为在校本科学生评定各类奖学金、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十佳大学生、自强之星、大学生年度人物等)、推优入党、就业推荐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第二章 第二课堂成绩考评计算方法

第二课堂成绩指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获取第二课堂学分,包括思想素质养成、政治觉悟提升、文艺体育项目、志愿公益服务、创新创业创造、实践实习实训、技能特长培养等七个模块得分。

1.思想素质养成类。主要记载学生参加理想信念主题教育类活动经历,能够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学生在诚实守信、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2.政治觉悟提升类。主要记载学生入党、入团情况,学生参加 党校、团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经历,参加医学生廉洁教育展等活动获得的相关荣誉。

3.文艺体育项目类。主要记载学生参与各级各类文艺体育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4.志愿公益服务类。主要记载学生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各级各类青年志愿者活动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5.创新创业创造类。主要记载学生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和活动中获得的相关荣誉,以及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学术专著、取得的技术专利等。

6.实践实习实训类。主要记载学生参与各级各类“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及其它社会实践活动的经历,参加国际交流访学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7.技能特长培养类。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第三章 第二课堂成绩的认定

各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设计、管理、监督、考核和评价以及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等工作。

各学院第二课活动提前三向学团委提请,报学校团委审批,通过后方可组织开展,未经批准自行组织开展的第二课堂活动不予进行第二课堂学分认定。

第二课学分过团中研发的“第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到梦空间”进行记录统计。

第八条 使“第课堂成单”网管理系需按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使用办法》规范操作。

第九条 学生如对第二课堂成绩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团委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学院团委调查、核实;对学院团委复查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校团委提出,由校团委进行最终认定。

第十 查实在二课堂绩认定方面虚作者,取消该项目所申请的第二课堂学分,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四章 第二课堂成绩认定标准

第十 法在考时实行模块分累加则,同一学期内相同内容项目取最高分,不交叉累计得分

各模块成绩认定标准见附件1-7。


第五章 组织领导

第十三条 为了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全面落实,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成立由学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任组长的校级“第二课堂成绩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许超千

成员 于春梅吴玉华 朴杰 徐 娟黄颖 孙理 李勇 赵霁阳 王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 曦(兼)

专家小组成员 李中华 田进伟 姜宏佺 郝艳华 徐连英 崔英波 杨苏彬

工作人员: 马文超

 

第十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附件1:

“思想素质养成”模块成绩认定标准


模块

项目

成绩认定标准

思想素质养成

参加理想信念主题教育类活动

校级以上

2

校级

1

组织或进行理想信念主题教育类演出活动

校级以上

5/

校级

3/

参加思想引领类观影活动、报告会、讲座等

校级以上

2

校级

1

在诚实守信、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1分/次

参加思想引领类竞赛获奖

校级以上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分别奖励6、5、43

校级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分别奖励5、4、3、2


附件2:

政治觉悟提升”模块成绩认定标准


模块

项目

成绩认定标准

内容

级别

政治觉悟提升

参加党校,团校等培训并顺利结业

校级

2分

参加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并顺利结业

省级及以上

3

校级

2

院级

1分

参加医学生廉洁教育学习

校级

1

个人获奖

(十佳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青年大学习优秀个人等)

校级以上

5

校级

3


附件3:

文艺体育项目”模块成绩认定标准


模块

项目

成绩认定标准

内容

级别

艺体育活动

各级各类文体活动

校级以上

参加体育、文化、艺术团体长期训练

时长一学者奖励 3

文化艺术类竞赛

校级以上

一等、二等、三等、三等以下奖项

分别奖励   654、3   分

校级

一等、二等、三等、三等以下奖项

分别奖励   54、3、2 分

体育类竞赛

校级以上

第一名到第八名分别奖励

5.554.543.532.52

校级

第一名到第八名分别奖励

43.532.521.510.5

组织或进行文化艺术体育类演出活动

校级以上

5 分/次

校级

3 分/次


附件4:

“志愿公益服务”模块成绩认定标准

模块

项目

成绩认定标准

志愿公益服务

志愿者注册

在龙江志愿服务平台注册成为青年志愿者并

提供证明材料奖励0.5   分

志愿服务

志愿服务活动每2小时奖励0.5

单次志愿服务超过8小时发放志愿者证书

参加国际交流志愿服务连续工作一周及以上另奖励2

志愿公益

奖项加分

(专项活动)

国家级

团队

负责人及成员分别奖励

5.5 分、3

个人

奖励   5

省市级

团队

负责人及成员分别奖励

4.5 分、2

个人

奖励   4

校级

团队

负责人及成员分别奖励

3.5 分、1

个人

奖励   3


附件5:

“创新创业创造”模块成绩认定标准

模块

项目

成绩认定标准

内容

级别

创新创业创造

创新创业活动及讲座

校级以上

2 分/次

校级

1/

学术科技竞赛

校级以上

特等及一等奖奖励 7 分,二等奖奖励 5 分,三等奖奖励 3

校级

特等及一等奖奖励 3 分,二等奖奖励 2 分,三等奖奖励 1

大学生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国家级

成功立项并完结课题,负责人及成员

分别奖励   8 分、6

省市级

成功立项并完结课题,负责人及成员

分别奖励   6 分、4

校级

成功立项并完结课题,负责人及成员

分别奖励   3 分、2

论文

SCIEEIISTPSSCIA&HCI收录

第一作者奖励   15 分/篇

第二作者奖励   12 分/篇

国家核心刊物

第一作者奖励   12 分/篇

第二作者奖励   10 分/篇

省级刊物

第一作者奖励   3 分/篇

发表原创作品

被省、市媒体转载引用团队成员奖励2/

创业

个体经营者担任负责人并获得国家相关

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一次性奖励 8

专利

发明专刊、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和专利转让

最多 2 名作者加分,第一专利人奖励   10 分,第二专利人奖励 9 分


附件6:

实践实习实训”模块成绩认定标准


模块

项目

成绩认定标准





















社会实践

寒、暑假

“三下乡”

社会实践

参与并完成实践报告0.5

媒体报道

情况

省、级媒体报道

团队所有成员 2

社会实践 获奖加分

国家级

团队

负责人和成员分别奖励

5.5 分、3

个人

奖励   5

省市级

团队

负责人和成员分别奖励

4.5 分、2

个人

奖励4  

校级

团队

负责人和成员分别奖励

3.5 分、1

个人

奖励   3

国际交流访学

奖励   5 分/项

劳动

实践

获评优秀寝室或星级寝室,寝室全体成员各奖励1

本科期间提交一篇劳动实践报告奖励2


附件7:

“技能特长培养”模块成绩认定标准


模块

项目

成绩认定标准

内容

级别

技能特长

等级考试

外语证书

获得学期内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425

以上奖励 2 分,六级425 以上奖励 3

其他资格认证

高级

获得证书学期内每项奖励   4 分

中级

获得证书学期内每项奖励   3 分

初级

获得证书学期内每项奖励   2 分

艺术团

礼仪队

裁判队

官微等

学生组织

校级

长期服务时长一学年奖励   4

院系级

长期服务时长一学年奖励 2


ICP备05001970号 哈尔滨医科大学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版权所有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194号(150081)

哈尔滨医科大学学生会

哈尔滨医科大学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