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黑龙江省政协委员刘连新:解决103种疾病限价后带来的困惑
时间:2018-01-24 10:54:524 作者:陈英云 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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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黑龙江新闻1月24日电(陈英云 记者 史轶夫)24日,政协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哈尔滨召开,黑龙江省政协委员、哈医大附属第一医院党委副书记刘连新提出,如何解决103种疾病限价后带来的困惑。 黑龙江省物价局联合黑龙江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7年底下发了关于在黑龙江省内所有医院针对103种疾病进行总额限定的规定,并且从2017年12月31日开始执行。 这次规定的出台在医务界引起了广泛的争议,一如互联网上关于贵州和山东的医保控费一样,造成了很大的恐慌,使得有些手术由于成本原因,被许多医院推诿和拒收。这有悖于党和政府的初衷,为老百姓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刘连新委员调研发现,究其原因无外乎以下三点:一是为了实现深化医疗改革的总体目标,推行三级诊疗制度,使得更多的患者在基层医院得以救治,减少大型公立医院的诊疗压力,推进分级诊疗,使得基层医院得以发展。 二是为了减少医保资金的压力,根据国家改革的目标,使得每年医保资金的增幅不超过上一年度的10%,只能通过限价来控制过快的医疗费用增长。 三是是为了倒逼改革,通过限价,使得医生减少不必要耗材的使用,减少不必要药品的使用,减少高值药品和耗材的使用,最终使得基本医药目录的药品得以推广。 但是,刘连新委员发现,自从此项政策推行以来,现实的情况确是:患者住院的难度增加,一些疾病的诊疗成本远高于目标定价,医生以各种理由推诿病人;患者没有享受到医改的福利,去好的医院和请知名医生治疗的愿望难以实现;政府没有达到医保控费的基本目的,可能会割裂政府和百姓之间关于医疗本已脆弱的情感。 因此,针对这个问题刘连新委员提出:一是任何的医疗改革措施的推出,应该是建立在大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应该在借鉴相关国家和省份成功的经验基础之上的。建议进行充分的调研,科学的分析和详实的论证之后进行调整。 二是任何的医疗改革措施应该争取医改的参与者临床医生和医院管理者参加,而不是行政部门单方面的决策,这样才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 三是通过倒逼改革的措施来减少药品和耗材的使用,只能是医疗服务的质量下降,因为药品和耗材的价格是物价局定的价,应该从源头进行治理,可以进行网上二次议价。 四是医改的目的是惠及更多百姓,通过差异化的服务来满足不同人群的服务,可以根据患者的要求,应用非医保目录内的耗材和药品,以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五是应该逐步过渡DRG分层付费的方法,如果有伴发的疾病应该增加费用的。否则,机体功能不好的患者很少得到救护的机会,造成医疗资源的不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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