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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医大四院耗材、试剂遴选公告

来源: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HYDSY-YYHC-202502)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的《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发〔2019〕43号有关规定,我院拟对以下耗材(试剂)采用院内公开遴选方式采购,兹邀请符合遴选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耗材(试剂)目录

(一)检验试剂(耗材)

备注:T淋巴细胞亚群检测(序号:1-4)使用的仪器:BD流式细胞仪。

(二)医用耗材

二、报名所需材料:

1、供应商及生产厂家需提供真实合法的资质证件,包括供应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含登记表)、医疗器械注册证。

2、生产厂商及供应商需提供相关授权文件,供应商法人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件,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报名耗材(试剂)需提供产品注册证、产品技术要求、检验报告、产品说明书。

4、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页面截图加盖公章。

5、报名试剂需提供按人份单位及包装单位两项报价;报名耗材提供单价。

6、需提供报名耗材(试剂)三家“三甲”医院供货发票。

7、生产企业或供应商需提供必要的伴随服务,伴随服务应包含但不限于物流配送、仓储管理、技术服务支持、使用操作培训等必需的相关服务。

8、耗材(试剂)中选供货后的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配送、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医院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该产品中选资格。

9、参与报名的厂家或厂家委托人需如实填报各类信息,一旦核实存在虚假填报情况,将取消参与遴选资格。

10、根据医院遴选制度,将择期组织召开医用耗材(试剂)遴选会议,通过集体评审、议价、遴选出满足医院临床使用需求的耗材(试剂)。

三、报名时间

2025年8月4日-2025年8月11日,逾期报名不予纳入本次遴选。

四、报名地点

哈医大四院门诊负一层A区-物资中心10号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电话82576821。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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