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为推动科研成果的产出和医院科研实力的提升,挖掘本院职工科研潜力,现招聘全职科研岗位人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适用科研揭榜的青年人才,申报科研揭榜工作灵活管理,长期有效,青年人才可随时申报。
二、管理机构
科研科是哈医大四院青年人才科研揭榜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科研揭榜工作的政策、规章、规划,并组织实施。期间涉及申报、考核等工作由科研科组织专家评审决定。
三、招聘目的
1、提升我院科研整体水平;
2、促进临床科研相结合;
3、培育优秀青年科研人才;
4、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四、招聘条件
1、身份:哈医大四院在职职工,不包括现实验室工作人员;
2、年龄:男性不超过34周岁,女性不超过39周岁或入职哈医大四院不足3年的员工(截止时间为本年度1月1日);
3、学位:博士学位;
4、成果:近四年有科研基础,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包括并列一作及并列通讯)发表论文情况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哈尔滨医科大学高水平4类论文1篇;
(2)JCR分区1区论文1篇;
(3)IF≥5分论文1篇;
(4)JCR分区2区论文2篇。
五、招聘流程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附件1),经科主任批准后,将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到kyk82576558@126.com,纸质版一份提交到科研科;
2、院审核:由科研科专家组织对申请人员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进行综合评定,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科研揭榜工作。
六、聘任期限
申请人自愿申请1年期和2年期。聘请人员完成整年度聘期,可申请提前解聘回原科室工作,并有资格参加评定及获取奖励。
七、薪酬标准
1、科研揭榜期间,由院里负责工资、奖金、第13个月工资、年终奖、寒暑假工资以及包烧等费用,无需科室承担;
2、聘期内,奖金为5000元/月。
八、科研经费
科研揭榜期间,提供科研经费5-30万元,具体细则如下:
1、第一年拨付5-10万元(5万元和10万元档),学术论文分值为20分及以上拨付10万元,学术论文分值小于20分拨付5万元;
类别 |
论文级别 |
分值 |
学术论文类 |
哈尔滨医科大学高水平4类论文 |
20 |
JCR分区1区论文 |
20 |
IF≥5分论文 |
10 |
JCR分区2区论文 |
10 |
注:并列第一作者或并列通讯作者分值减半,文章符合多级别时按高标准计算分值。
2、第二年拨付10-20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档),年度考核成绩90分及以上拨付20万元,年度考核成绩低于90分拨付10万元,年度结束时发表文章IF≥5或JCR分区为2区或获省级(科研经费大于10万元)及以上科研项目拨付最高额度20万元;(详见附件2)
3、科研揭榜期间可申报其他类型院基金并具有择优推荐资格;
4、设立考勤机制,联合人事科、纪委不定期进行抽查,一年内3次缺勤,科研经费自动降为最低档或清退处理;
5、聘期内有离职等情况,退还全部配套科研经费,其它事宜遵循人事部门规章制度;
6、根据上年度科研成绩,评审考核后确定下一年科研经费发放档级额度;
7、科研经费使用规范参考哈医大四院院基金管理办法。
九、期满标准及奖励
1、优秀: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及以上(不包含子课题负责人及经费少于30万项目)。可聘任为科室科研副主任,并奖励20万元院基金科研经费;
2、良好: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哈尔滨医科大学高水平4类或IF≥10或JCR分区1区论文至少1篇,奖励10万元院基金科研经费;
3、一般: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哈尔滨医科大学高水平5类论文至少1篇,奖励5万元院基金科研经费;
4、及格:聘期为2年人员,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1篇;
5、聘期为2年,期满结束无产出人员,停发3年论文相关的科研奖励津贴。课题结余经费全部收回;(详见附件3)
6、备注:科研成绩为聘期内取得并以哈医大四院为第一署名的科研成果。考核人员为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第一排位),且论文发表期刊为非预警期刊,JCR分区2区及以上。聘期为2年人员必须参加此考核工作,聘期为1年人员,可自愿决定是否参加此考核。奖励的院基金执行期为3年,从聘期满结束日计算。
十、其他
1、可申请整年期延聘,待遇参考第七条和第八条;
2、科研揭榜期间,青年人才统一由科研科管理,包括组织专家对申报、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等进行评审;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科研科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