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医科大学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与马克思主义学院评审细则,经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审议,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2019级研究生李佳珊被评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公示期为7天,如对本次审议结果有疑义可拨打电话:
马克思主义学院 邵老师13946045051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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