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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校获批2020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03-2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有关部处、大庆校区:

近日,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高函〔202117号)公布了2020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审结果。我校获批一般项目36项、重点项目4项、疫情专项4项,立项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在课题下达三个月内组织各课题组进行统一开题,并在2021630日前将开题报告(纸质与电子稿)上交至向学院,由学院统一交至学校高评中心。

在课题开题半年后各学院应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研究阶段性成果、研究中存在的问题等,中期检查报告(纸质与电子稿)应在20211230日前由学院统一交至学校高评中心。

(二)已完成项目的结题验收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验收。一般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1-2年,最多不超过3年。课题结题验收时,主持人必须发表与课题相关的中文核心或科技核心期刊的第一作者论文、著作或教材,课题组成员需参与成果发表,否则不予结题。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教材、论文、软件、课件、专利等)公开发表或出版时,应标注“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改工程项目”和项目编号。结题验收标准参照《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评定指标体系》(附件2)。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项目主持人在项目结题前至少一年以上时间提出申请并填写《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调整申请单》(附件2),经学校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

1.变更项目主持人或主要参加人。

2.改变项目研究内容或主要成果形式。

3.由于特殊原因申请延期结题或中止项目研究

(四)经费到账后将另行通知。

(五)各学院需加强课题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课题研究档案,强化课题过程管理,按时报送开题报告及中期报告,督促课题组积极开展课题的研究与实践工作,注重实践效果,按期完成项目研究。

报送材料地点:学校主楼118室高评中心

联系人:马星

联系电话:0451-86669493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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