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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5-1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大庆校区: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215号)文件精神,现将组织推荐黑龙江省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形式

1.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包括著作、论文、工具书、教材、研究报告(不含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中外文均可,其他语言的成果需提供中文版。

2.不宜公开出版和发表,但已被市(地)级及以上政府行政部门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调研报告、研究报告等。采用证明需在“相关证明材料”中体现。

二、成果范围

1.凡列入全国或省教育科学规划的各级各类立项课题成果均可参评,已公开出版和发表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必须有明确的课题标识,不宜公开发表和出版的研究成果内容必须与课题研究内容一致。

其中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是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国家社科基金一般课题、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青年课题、规划课题、专项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是指省规划办教育科学规划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规划课题、青年专项课题。以上课题的成果可以是结项或未结项的课题成果,不包括课题子课题成果课题成果必须有明确的课题标识

2.凡未列入全国、省有关教育科学规划(不含各级各类学会、协会立项课题),但被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调研报告、研究报告等,经省教育厅或各处室推荐,也可参加评奖,推荐意见要写明推荐理由(申报评审书第四项)。

此类成果需要提供市(地)级及以上政府行政部门(不包含事业单位行政部门)开具的成果采用证明,或区(县)级及以上党政一把手(例如:市长、市委书记;区长、区委书记)对成果的批示。报告采用证明或者领导批示需要按照要求在电子版通讯评审活页(匿名)、形审材料与纸质版有关证明材料中体现。

3.凡已在往届国家、省级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评奖、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加评奖。

4.成果完成时间:201611日至20201231日。

三、申报要求

1.此次为限额申报,各学院限额见附件6.每人每次限申报一项成果,参评成果类型只能从著作、论文和决策咨询报告类中选择一类。

2.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申报,否则需有第一作者出示授权申报评奖同意书;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形式独立参评;多卷本专著要整体申报参评;未公开发表的报告类研究成果必须提供市(地)级及以上政府行政部门的采用证明。

四、申报材料

(一)电子材料

1.通讯评审活页(以“通讯评审活页”命名文件)。

通讯评审活页后需附“成果获奖情况”、“成果社会反映”、“成果引用或被采纳情况”的证明材料,内容要与申报评审书相关填写信息一致;如果是著作类、论文类成果,必须附主件的网上查询截图,如未附截图视同未公开发表。所有电子材料均需要匿名,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作者姓名、单位等任何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查询方法见附件5

2.参评成果匿名主件(以“参评成果主件名称”命名文件),著作类成果主件如不能提供完整书稿,需提供前言、后记、版权页、目录及具有代表性的一章或一节;论文类成果主件需提供封面、版权页、文章所在目录、正文;研究报告类成果主件需提供正文及决策、管理部门采用证明。

3.形式审查材料(以“形审材料”命名文件),形审材料(不要匿名)需要按顺序提供:

1)封面。需要写明成果名称、类别、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如果属于教育科学规划系列课题成果,请写明课题级别(例如: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课题编号。

2)材料目录。

3)课题任务下达书。国家、省规划课题成果,需提供课题任务下达书,已经结题的课题还需提供课题结题证书,非规划课题成果不需提供。

4)非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推荐意见。未列入全国、省教育科学规划的课题研究报告等报告类成果,必须提供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的推荐意见(详见申报评审书第四项)。

5)网上查询截图。著作类、论文类成果,必须提供主件的网上查询截图。

6)报告类成果被采纳情况。报告类成果在此部分必须提供市(地)级及以上政府部门(不包含事业单位的行政部门)出具的成果采用证明。

4.汇总表。汇总表信息需与《评审书》及活页内容完全一致。

以上材料供初审使用,以3PDF文件的形式存于一个文件夹,以“所属单位+所属学科(与申报汇总表一致,学科名详见《评审书》评审说明)+申报人姓名”命名。其中,电子材料12用于盲审,电子材料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作者姓名、单位等任何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二)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供二审使用,需严格按照申报评审书中的填表说明和相关要求填写;收取时间等待通知。

1.申报评审书6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

《评审书》填写需注意:

①封面“学科门类”统一填写“教育学”,所属学科从14个学科分支选择一个,详见填表说明;

②成果获奖情况:择优限填3项,申报评审书中应写明该项成果获得的奖励名称,奖励的单位、等级和时间。奖励等级分国家级、省级、市级;

③成果社会反映:择优限填3项,申报评审书中应写明该项成果是否被译成他种文字、再版或多次印刷;是否有刊物转载;是否有重要会议报告;是否有其他相关评价等;

④成果引用或被采纳情况:择优限填3项,申报评审书中应写明该项成果引用的书名或刊期、次数,以及采纳单位和采纳情况。

2.有关证明材料6份(复印件、左侧装订或胶订)

“有关证明材料”纸质材料需要左侧装订或胶订。证明材料(复印件)需要按顺序提供:①封皮。需要写明成果名称、类别、申报人姓名、申报人工作单位;②材料目录;③课题证明材料。如果是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需提供课题任务下达书,已经结题的课题还需提供课题结题证书,非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不需提供;④网上查询截图。著作类、论文类成果,必须提供主件的网上查询截图;成果引用或被采纳情况:限报3项,所报材料要与申报评审书此部分填写的信息一致,研究报告类(咨询决策类)成果在此部分必须提供市(地)级及以上政府行政部门(不包含事业单位行政部门)开具的成果采用证明;⑥成果获奖情况:限报3项,所报材料要与申报评审书此部分填写信息一致;⑦成果社会反映:限报3项,所报材料要与申报评审书此部分填写信息一致。3-7部分材料要各自独立,并标注清楚,防止互相混淆,以便专家翻阅。

3.参评成果原件1份、复印件6份(著作类提供前言、后记、版权页、目录及具有代表性的一章或一节;论文类需提供封面、版权页、文章所在目录、正文;研究报告类需提供正文及决策、管理部门采用证明)。

五、报送时间

各单位于202164日前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yxjylc@163.com

六、工作联系

联系人:赵霁阳 马星

联系电话:0451-86669493


附件:1.《评选奖励办法》

      2.《申报评审书》

      3.《通讯评审活页》

      4.《申报汇总表》

5. 著作、论文网上查询方法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2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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