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护理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现代护理理念、良好人文素养及敬业精神,系统掌握护理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基本的护理管理、教学与科研能力及较强的临床思维与护理实践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与自我发展潜力,能在各类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从事护理和预防保健工作的专业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一)科学和学术领域

1.具备与护理学相关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医学等基础知识,掌握其科学方法,并用于指导未来的学习与护理实践;

2.能够系统掌握与护理相关的人体结构、功能、心理状态及其发展变化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3.能够解析护理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并应用于以护理对象为中心的护理实践中;

4.能够理解生命各阶段常见病、多发病与急危重症的病因、发病机制,并运用专科护理知识为护理对象提供安全有效的护理;

5.能够阐述常见传染病的防控知识;

6.能够掌握基本的药理知识、临床用药及药品管理知识;

7.能够描述影响健康与疾病的生物、心理、社会因素及评估方法,理解不同护理对象的心理需要和常见临床心理问题的评估及干预方法;

8.能够通过阅读国内外护理文献,初步获取、甄别及应用文献中的证据;

9.能够了解护理学科发展动态及趋势;

10.能够了解我国传统医学基础知识和中医护理的基本方法。

(二)临床护理能力领域

1.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能够与护理对象、同行及其他卫生专业人员进行有效沟通;

2.能够运用多学科知识较全面、系统地进行护理评估;

3.能够根据护理评估结果,确定护理诊断/护理问题;

4.能够根据护理对象病情、安全和成本效益等因素,制定合理的护理计划;

5.能够根据护理计划实施护理措施,并能配合常用诊疗技术操作;

6.能够发现和判断常见病、多发病的病情变化,并能进行及时处理;

7.能够正确评价护理效果,并能在上级护师指导下进一步完善护理诊断,调整护理计划;

8.能够初步配合常见急危重症抢救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护;

9.能够初步运用评判性思维做出护理决策,解决实际问题,保证安全有效的专业实践;

10.能够了解护理对象的问题、意见、关注点等,使他们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参与护理计划的制订,并就护理计划的风险和益处进行沟通,构建和谐的护患关系;

11.能够利用健康教育方法维护和促进护理对象的健康;

12.能够运用护理教育学的知识与技能,初步进行临床护理教学;

13.能够在临床护理信息系统中有效地获取和记录信息。

(三)健康与社会领域

1.具有保护和促进个体与人群健康的责任意识和护理服务理念;

2.能够了解影响人群健康、疾病和有效治疗的因素,包括文化、信仰和价值观等因素;

3.能够将预防保健、慢性疾病管理等知识和理念运用于各类人群的健康监测与保健指导、疾病随访与康复及临终护理等工作中;

4.能够在不同环境中,为个体、家庭、社区提供与其文化相适应的护理与保健服务;

5.能够了解医院护理质量保障和护理安全管理体系,明确自己的业务能力与权限,重视护理对象安全,及时识别对其不利的危险因素;

6.能够了解我国医疗卫生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及各部门的职能和相互关系,理解合理分配有限资源的原则;

7.能够了解全球常见健康问题及其影响因素。

(四)职业素养领域

1.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形成以维护和促进人类健康为己任的专业价值观,具备为祖国和人类健康服务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2.能够关爱生命,尊重护理对象的价值观、文化习俗、个人信仰及权利,建立以护理对象为中心的护理理念,体现为护理对象服务的人道主义精神和专业精神;

3.能够了解护理职业精神内涵,在工作中具有同理心和慎独修养,树立科学严谨、精益求精的职业态度和敬业精神;

4.形成依法行护的法律观念,在执业活动中遵守国家卫生工作基本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伦理原则,具备运用法律、法规保护护理对象及自身权益的意识;

5.能够了解影响护理人员身心健康的因素,具备自我防护意识,能够适时进行有效情绪管理与压力调适;

6.能够意识到自身专业知识的局限性,尊重其他卫生从业人员,注重相互合作与学习,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跨学科合作意识;7.具有创新意识及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观念,能认识到执业生涯规划的重要性,具备不断自我完善和推动专业发展的意识。

三、修业年限和授予学位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四、主干学科和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人文社会科学、护理学。

核心课程:人体结构功能学、病理与病理生理学、药理学、护理礼仪与人际沟通、护理学基础、健康评估、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急危重症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