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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校本部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选修课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7 发布者: 浏览次数:

 校本部各学院、学生年级:

现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校本部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选修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课时间

2018年6月28日8:30至7月2日8:00。

二、选课步骤

1.登陆学校教务处主页http://www.hrbmu.edu.cn/jwc/

2.点击“教务管理系统”完成用户登录(用户名为学号);

3.在任务栏“学生选课”中点击“限选”;

4.在“备选课程”界面点击 “查询”;

5.点击所选课程左侧的“选课”完成选课操作;

6.点击“已选课程”确认选课操作是否成功;

7.如取消所选课程,须在“已选课程”界面点击“退选”;

8.完成选课后退出“教务管理系统”。

三、选课要求

1.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选课,逾期不选者,视为放弃选修课程的学习;

2.如忘记“教务管理系统”登录密码,请携带有效证件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科查询;

3.2017级护理学专业选课不允许超过3门,其余各专业选课不允许超过5门;

4.2017级《日语》选修课限选300人,《大学生创新创业导论》限选400人;

5.《大学生创新创业导论》《网络创业理论与实践》为创新创业类课程,《书法鉴赏》《戏曲鉴赏》为艺术类课程,建议选修。

四、选修课学分要求

1.2017级五年制各专业和长学制专业毕业前选修课要求获得20学分,其中创新创业类课程要求获得1.5学分,艺术类课程要求获得2学分;2017级四年制各专业毕业前选修课要求获得15学分,其中创新创业类课程要求获得1.5学分,艺术类课程要求获得2学分;

2.2016级五年制各专业和长学制专业毕业前选修课要求获得20学分,其中创新创业类课程要求获得4.0学分;2016级四年制各专业毕业前选修课要求获得15学分,其中创新创业类课程要求获得4.0学分;

3.2015级各专业毕业前选修课学分要求按《哈尔滨医科大学学生管理规定(2015年)》执行,其中创新创业类课程要求获得4.0学分;

4.2014级各专业毕业前选修课学分要求按《哈尔滨医科大学学生管理规定(2014年)》执行。

五、联系与咨询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666763

                                       

   

          教务处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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