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离退休工作处开具学历情况说明(职工中专)流程
自1993年开始,哈尔滨医科大学离退休工作处(原哈尔滨医科大学老干部处)负责我校职工中专的招生、培养、毕业相关工作。因部分毕业生需要从当年授予毕业证单位出具情况说明,进行学历认证,特制定本项工作流程,具体如下:
一、毕业生人事档案有保管单位
(一)每个工作周周二、周四,毕业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籍表原件、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提档(学籍表原件)介绍信到离退休工作处审核;
(二)离退休工作处专职工作人员审核上述原件,并将身份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复印件1份、学籍表复印件1份,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提档介绍信原件1份,装订成册留档备查;
(三)离退休工作处专职工作人员手工填写《哈尔滨医科大学离退休工作处中等教育学历情况说明》上下联后,报离退休工作处处长审核、签字、用印;将《哈尔滨医科大学离退休工作处中等教育学历情况说明》上联留档,下联交毕业生用于学历认证。
二、毕业生人事档案无保管单位
(一)每个工作周周二、周四,毕业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籍表原件、人事档案中后继学历材料(录取通知、学籍表、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到离退休工作处审核;
(二)离退休工作处专职工作人员审核上述原件,并将身份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复印件1份、学籍表复印件1份,后继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留档备查;
(三)离退休工作处专职人员手工填写《哈尔滨医科大学离退休工作处中等教育学历情况说明》上下联后,报离退休工作处处长审核、签字、用印;将《哈尔滨医科大学离退休工作处中等教育学历情况说明》上联留档,下联交毕业生用于学历认证。
三、本流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哈尔滨医科大学离退休工作处
2019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