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统一标准,匿名评审,杜绝歧视与违规
操作。
(二)秉持科学选拔。依据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培养目标分类
制定考核指标。
(三)突出全面评价。采用综合性、多元化考核方式,对考生
思想政治素质、创新能力、专业素养与外语能力进行全面考查。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明招生纪律,做到信息公开,全程检
查监督。
(五)加强人文管理。强调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做好应急预案,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与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学院复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工作组,设在学院综合办,负责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和组织面试等工作。学院成立面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考核工作。
(二)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复试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负责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和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对各类申诉的调查复议等。
(三)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小组” 做好复试工作的安全预案,应对与处理复试过程中各类突发事件。
三、复试(面试)要求
(一)面试名单
按学校实际下发的各学科合格生源名单组织面试。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根据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对面试考核内容进行区分,考核为百分制。复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未达60分),不予录取。
申报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考试内容 |
题目数量 |
总分 |
考核时长 |
专业基础知识 |
4道 |
40分 |
14分钟 |
专业综合能力 |
1道 |
30分 |
外国语听说能力试题 |
2道 |
30分 |
6分钟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1—2道 |
合格/不合格 |
合计 |
8—9道 |
100分 |
20分钟 |
四、监督申诉
加强面试巡查监督,保障考生申诉渠道的畅通,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如考生对面试过程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对学院答复不满意的,可向研究生院申请复查。马克思主义学院面试申诉电话:0451-86625139。
五、录取工作
请各位考生及时在哈医大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y.hrbmu.edu.cn)查看拟录取结果。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六、调剂工作
按照学校调剂工作通知要求进行相关调剂工作。
本细则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如与国家、黑龙江省和哈尔滨医科大学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不符之处和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哈尔滨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