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复试合格分数线
1.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总分(满分500分)/5*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未达60分),不予录取;面试单项成绩不满足单项总分的60%不予录取。
2.同一轮次同一专业研究方向所有复试考生最终按录取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若考生录取分数相同,学校将依次按照初试成绩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二、考生成绩及专业内排名
同一轮次同一专业研究方向所有复试考生最终按录取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详见表1。

表1 参加复试考生成绩及学科内排名
三、申诉处理
考生如对本次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于3月30日12时前反馈。
联系电话: 马克思主义学院 邵老师 0451-86625139
哈尔滨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