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志愿生源复试拟录取后招生计划尚有余额,根据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哈尔滨医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本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考生申请调剂的条件要求
1.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2025年9月29日发布的《2026年哈尔滨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并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
2.所有调剂专业只招收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一”的考生。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他限制要求详见研招网调剂系统。
3.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需符合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具体见下表:

4.符合国家有关文件加分政策者,按其规定进行加分,加分分值只计入初试总分,相同条件下优先通知参加复试及录取。
5.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二、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原则
1.调剂实行差额复试,参加调剂复试人数不低于思想政治教育方向接收调剂招生计划数的15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具体详见各轮次调剂通知。
2.根据我校本年度招生简章要求和调剂学科报考条件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筛选,然后按申请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参加调剂复试人数确定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如在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情况,则均可参加复试。
三、不能参加我校调剂的限制条件
有下述第1—3条所述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我校的调剂复试。对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复试成绩无效。
1.我校复试合格已经拟录取的考生。
2.经过我校第一志愿或之前任一轮次调剂复试,复试面试成绩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3.已调剂到其他学校并确认被拟录取的考生。
四、调剂基本程序
1.我校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陆续发布各学院的学科计划缺额和申请条件要求,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请考生在填报前仔细阅读我校官网发布的调剂相关通知。
2.考生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选择意向学科点击申请,每名考生每一轮次只能申报我校的一个志愿,申请一个调剂学科(如该学科有多个研究方向仅可选择一个研究方向),每一轮次调剂过程中申请调剂我校两个及以上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的均视为无效数据,均不发送复试通知。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3.我校将分别公布每一轮调剂的截止时间和考生在调剂系统上进行确认接受复试的时间,过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复试前的资格审查。我院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有关材料图像电子版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凡未提交指定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对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复试成绩无效。
5.参加我校调剂复试的考生均需要进行心理测评。

6.复试成绩合格且录取成绩排名在该轮次本专业研究方向调剂招生计划数内的考生确定为我校拟录取考生,我校将在调剂系统发布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拟录取通知发布的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点击确认同意拟录取,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8.如某一轮调剂后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继续发布信息,进行下一轮调剂工作。
五、调剂复试方式
1.我院调剂复试方式为线下复试,考生需在指定时间进行报到与复试,未按指定时间进行报到与复试的考生视为弃考。遵照“三随机”的工作原则和回避制度。考试全程录音录像。
2.由我院指定工作人员与考生联系相关考试通知。
六、复试考核内容及时间
1.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满分100分,包括专业基础知识(40分)、专业综合能力(30分)、外语应用能力(30分)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参考书目:《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23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2023版)》
2.考生复试要求
①考生按规定时间报到确认,完成考生身份验证,参加面试次序抽签。
②考生提前到达候考室(马克思主义学院1楼综合办公室)候考,抽签后按抽签次序参加专家组面试。
③考生到考场以后手机一律关机,将手机上交考务办公室,禁止任何考生在考场内接打电话,否则按违规处理。
④考核结束后,考生立即离场,不得相互交流考试有关信息。
⑤考生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不得作弊。
3.复试时间
详见各轮次具体通知。
七、调剂复试成绩应用和拟录取规则
1.录取总分计算方法: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
录取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总分(满分500分)/5*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未达60分),不予录取;面试单项成绩不满足单项总分的60%不予录取。(专业知识24分、专业综合能力18分、外语成绩18分。)
2.当轮次参加调剂复试合格的考生最终按录取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若考生录取分数相同,学校将依次按照初试成绩总分、初试外国语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排名在本学院本专业研究方向当轮次调剂招生计划数内者确定为拟录取考生)。
3.复试结果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官网进行公示(https://www.hrbmu.edu.cn/mkszyxy/)。
八、考试诚信教育
考生必须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九、考生安全提醒
我院考试助理联系考生时出具特定的标识,通过各自网站通知考生认真识别,学院提供联系方式考生查询核对,提醒考生谨防受骗。学院联系方式:0451-86625139。
十、监 督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和检查,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对各类申诉进行调查复议等事宜。考生可向学院提出异议或申诉,考生对学院作出答复不满意的,可向研究生院申请复查,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招生咨询电话:0451-86625139。
监督举报电话:0451-86625139。
本工作办法由哈尔滨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哈尔滨医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