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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教学档案专项自查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  时间:2024-04-18  浏览: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有序推动二级学院加强教学档案的标准化与规范管理,根据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会议精神,教务处决定开展教学单位本科教学档案专项自查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教学单位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本科教育教学的各项教学资料及教学档案。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档案

各教学单位教学档案(附件1:教学档案建设项目表)。

(二)实践教学档案材料

各教学单位实验教学档案(附件2:实验教学档案建设项目表)。

(三)毕业设计(论文)材料

重点检查各教学单位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归档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附件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要求

(四)普通教育考试材料

重点检查各教学单位普通教育考试归档材料(附件4:普通教育考试材料)。

二、检查形式

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与抽样互查相结合的方式。

序号

教学单位互查

1

基础医学院

第一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

2

公共卫生学院

第二临床医学院

3

药学院

第三临床医学院

4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图书馆

第四临床医学院

5

卫生管理学院

第六临床医学院

6

生物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备注:大庆校区各学院间由校区按通知要求自行组织自查和互查

三、检查依据

各教学单位依据教学档案建设项目表、实验教学教学档案建设项目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要求、普通教育考试材料材料,开展自查自评工作与组织互查互评工作。

四、检查时间

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6月2日。

(一)教学单位自查阶段(5月6日—5月12日):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审核评估领导小组负责人、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务科(部)负责人、专业负责人、院级督导组、教研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骨干教师等相关人员开展教学档案材料归档及自查自评工作。

(二)教学单位之间互查阶段(5月13日—5月19日):各教学单位相关人员开展互查工作。

(三)互查工作组出具检查报告阶段(5月20日—5月26日):各互查组分管教学院长撰写互查工作总结报告并公布检查结果。

(四)教学单位整改阶段(5月27日—6月2日):各教学单位根据互查工作总结报告进行整改,并撰写提交整改工作报告。

五、互查阶段工作安排

(一)互查组成员构成

1.各单位互查组成员由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院长、教务科(部)负责人、专业负责人、院级教学督导、教研室正副主任、实验室主任、骨干教师等至少5人组成。为保障互查工作的专业性和严肃性,各教学单位务必按上述要求组织相应人员参与互查工作。检查组名单5月10日前报教务处。

2.为保障互查工作顺利开展,各教学单位需组织和安排好本单位互查组成员的相关工作,互查组成员不能无故缺席。

3.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院长(主任)担任本次互查工作的组长。

(二)互查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需提前安排好互查地点,并提前如实准备好相关资料现场提供本单位相关档案材料,以便检查。

2.各互查组在互查过程中,各互查组组长撰写好《本科教研室档案、实验中心档案、本科试卷、毕业设计(论文)互查工作总结报告现场反馈给被查教学单位,并将复印件交至教务处。

3.每个教学单位各教研室、实验中心教学档案全覆盖,毕业论文抽查50名学生归档材料、课程试卷抽查10门课程。

六、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应安排好本次教学档案自查自评工作。学校将对教研室教学档案、实验中心教学档案存在较大问题的、课程试卷、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性管理不规范和教学质量保障等教学材料存在较大问题的教学单位进行通报。

(二)各互查组应本着对被查单位高度负责、对学校负责的精神,保质保量地完成互查工作,并及时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被查教学单位进行及时整改。学校将对互查工作组织不力的教学单位进行通报。

(三)教务处将派相关工作人员跟踪互查工作,并准备和收集互查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评价表格。

(四)对于教学档案存在问题的教学单位,应组织相关教师于6月2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撰写提交《教学档案专项检查整改工作报告》(附件5),Word电子版和盖章Pdf版报教务处。


附件1.教学档案建设项目表

2.实验教学档案建设项目表

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要求

4.普通教育考试材料

5.教学档案专项检查整改工作报告(模板)


教务处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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