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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黑龙江省科协2021年度科技创新智库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04-20 16:05:59  作者:  点击:

各相关单位:

黑龙江省科协现组织2021年度科技创新智库课题研究和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申报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和项目任务

(一)研究方向。围绕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简称“十四五”规划),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科协组织优势,突出科技创新智库特点,按照两种方式进行申报选题。

1.命题自选。根据《黑龙江省科协2021年度科技创新智库研究项目选题指南》(简称《指南》,见附件1)提供的研究方向,从中选择合适的课题进行申报。申报时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有所侧重,可以对选题的文字表述作适当改进。

2.自拟课题。面对2035年远景目标,聚焦“十四五”规划,围绕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紧密结合黑龙江振兴发展实际需求,针对具体问题自行拟题,开展专项决策咨询课题研究。

按《指南》申报的选题与自拟课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拟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提倡具体研究时高站位、小切口、深挖掘、出实招,真正拿出有价值、高品位的成果。

(二)项目任务。经批准正式立项的每个课题形成研究报告1份,要求思路清晰,内容原创,材料翔实,数据可靠,有必要的辅助性研究手段,1万字左右。同时形成专家建议1份,要求对策具体,时效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3000字左右。研究报告和专家建议的查重率原则上不得高于10%。

二、项目申报资格

1.课题由申报单位组建团队承担,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申报单位有配套经费资助的,省科协智库研究基地和省科协八大代表参加申报的研究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立项。

三、项目管理

1.课题立项。省科协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完成项目能力、研究思路、调研安排及预期成果等进行综合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立项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文件并签订项目任务书。

2.监督管理。省科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3.项目验收。省科协组织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定,对于未按期结题或完成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承担单位,省科协三年内不再受理其项目申报。

4.成果运用。项目研究成果所有权归省科协,由省科协统一管理和使用,研究报告将录入《黑龙江省科协2021年度科技创新智库研究项目报告集》,择优以《科技创新智库专报》形式上报省领导,或以适当方式与有关研究机构交流。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认真填写《黑龙江省科协2021年度科技创新智库研究项目申报书》(简称《申报书》,见附件2),请各单位统一收齐《申报书》一式三份,于4月28日前上交至医科院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医科院办公室邮箱。

2.各单位需上交《黑龙江省科协2021年度科技创新智库研究项目汇总表》(简称《汇总表》,见附件3)纸件至医科院办公室,纸件需加盖公章。

3.项目结题时间截止2021年12月31日,在此之前完成的可以随时报送项目成果。

五、项目经费

1.本年度课题立项计划10个左右,对经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给予经费资助,每个项目资助额度为3万元。

2.项目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期拨付。经费拨付一般分两次,先期拨付2万元,另1万元为预留经费,在中期评估合格后拨付,未通过中期评估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进行项目终止、经费停止拨付等处理。

3.项目申报单位是项目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经费的日常管理和监督;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医科院办公室  禹冰洁

联系电话:0451-86624142

电子邮箱:hljsyxkxy@126.com

通讯地址:主楼205办公室


附件:1.黑龙江省科协2021年度科技创新智库研究项目选题指南

          2.黑龙江省科协2021年度科技创新智库研究项目申报书

          3. 黑龙江省科协2021年度科技创新智库研究项目汇总表


医科院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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