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各教学科研单位: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颁布和全国危废管理系统的更新上线,对学校的环境安全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为减少相关污染和伤害,有效保护我校环境和师生健康,我校于去年启动实验室废弃物暂存柜建设项目,于今年暑假完成了验收论证和使用调试工作。现准备开始启用我校危险废弃物暂存柜,相关通知如下:
一、暂存转运类别与回收时间
1、实验室废液、过期化学药品,包装瓶等危险废物接收时间为每周一下午14:00-15:00;
2、教学、科研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垫料、利器盒等每周二周五按现有要求进行转运,特殊需求要存放暂存柜的,可单独联系实验室服务中心环保科;
3、动物残体等病理性废物回收时间不变,每周四14:00-15:00送动物残体暂存站(公卫东侧门)。
以上信息如有变化关注微信群内相关通知。
二、危险废物暂存柜管理制度
1、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不得露天存放,将分类包装的危险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运送至暂存柜,感染性废物需进行消毒和灭菌处理后转运;
2、运送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3、运送人员在运送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废物运送至暂存柜地点;
4、运送人员运送实验室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危险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5、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废物,禁止在非储存地倾倒,堆放实验室废物;
6、运送人和接收人要严格执行标准预防的原则,做好个人防护;
7、暂存柜管理员(接收人)在接收废物时做好登记记录,检查废物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是否填写正确;
8、危险废物不能超过容器容积的四分之三。
三、暂存柜联系人
李阿路 高岚 8667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