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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2-12-14  浏览: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省属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12月1日校园实验室现场安全检查情况,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各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做到安全状况心中有数、整改要求明确清晰、隐患问题立查立改、切实管控风险和消除隐患,营造安全的育人实验环境。

二、各单位和实验室要加强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存放和使用、特种设备(气体钢瓶、高压灭菌装置)规范使用、安全防护应急设备物资保障、危险废弃物分类处置、水电消防设施等重要环节的管理和规范落实工作。

三、各单位和实验室要做好常态化的实验室安全巡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逐一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加强跟踪、一盯到底,利用假期整改到位。

四、各单位和实验室要加强宣传教育,使用案例教学、规范培训、定期考核等多种方式和各种媒介,宣讲实验室安全常识;要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全面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师生防范自救能力;要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特别是符合实际、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假期运行的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实验室使用备案制度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学生开展实验须有导师或相关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指导。

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但不限于《实验室安全提示》(附件1)和《2022年12月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清单》(附件2)提示的安全隐患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假期(2023年1月9日之后)开放的实验室需填写《省属高校实验室寒假开放使用统计表》(附件3)。请于2022年12月8日前将各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报告》(附件4)和《省属高校实验室寒假开放使用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 (Word和学院签字盖章PDF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郝欣然,0451-86671314

电子邮箱:102606@hrbmu.edu.cn

附件1 《实验室安全提示》

附件2 《2022年12月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问题清单》

附件3 《省属高校实验室寒假开放使用统计表》

附件4 《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报告》

 

                                 实验室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