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6年寒假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严守安全底线,筑牢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与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提示如下:
一、压实全链条责任,筑牢安全管理根基。各单位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构建从学院负责人、实验室主任到一线实验人员的全链条管理责任体系,将责任层层分解、精准落实到岗到人。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安全管理无死角、责任落实无盲区。
二、落实隐患排查整改,闭环管控安全风险。寒假前,各单位须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拉网式” 排查,重点覆盖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气体钢瓶、高压灭菌设备、水电消防设施、通风系统等关键领域。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对学校和学院在寒假前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加强跟踪、一盯到底,利用假期整改到位。
三、细化安全准入管理,规范实验活动流程。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精细化管理要求,所有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的人员必须完成实验室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取得准入资格。寒假期间学生开展实验,须提前经导师和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双重审批同意,明确实验内容、安全注意事项及监护人责任,严禁无资质、无审批人员擅自进入实验室,严禁开展超出审批范围的实验活动。实验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规范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做好实验记录。
四、强化常态化监督检查,筑牢假期安全防线。各单位要健全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结合实验室风险等级制定差异化巡查方案,对重点隐患区域、重大危险源实行每日巡查,一般区域实行定期巡查。安排专人负责值班巡查,详细记录巡查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置突发安全问题,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确保巡查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五、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快速响应能力。寒假前各实验室应对房间内的应急保障物资进行检查,包括个人防护用品、急救药箱、应急处置包、应急喷淋、洗眼器、消防设施等,确保应急物资在保质期内,能正常使用。如有临期物资应及时在过期前替换,保障实验室应急使用的有效性;维护保养好安全应急设施,并做好检查记录。如遇突发安全事故,须第一时间上报学校,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六、规范值班报备报告,确保信息畅通高效。各单位要科学制定寒假值班表,明确值班人员、值班电话和值班职责,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保持通信畅通。严格落实假期实验室安全“周报”制度,每周日前将本周实验室安全情况报送至实验室服务中心;遇极端天气、重大安全隐患或突发情况,立即实行“零报告”制度,随时上报相关情况。
七、严格封闭报备管理,强化无人实验室管控。寒假期间无实验活动的实验室,须实行封闭管理并严格履行报备程序。封闭前须全面落实“四防、四关”要求(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好门窗、水、电、气),妥善存放危险化学品和贵重仪器设备,对实验场所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各单位须填写《2026年寒假封闭实验室备案表》,明确封闭时间、责任人及联系方式,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报实验室服务中心。已备案封闭的实验室,寒假期间若需临时启用,须提前向实验室服务中心履行报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启用;启用后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实验结束后重新封闭并更新备案信息。
请各单位于2026年1月14日下班前,将寒假值班表和《2026年寒假封闭实验室备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102606@hrbmu.edu.cn,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至实训楼一楼 137室。
实验室服务中心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