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委员李为民: 加大人体器官捐献知识普及
时间:2016-01-28 08:57:554 作者:史东旭 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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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以来,我省已有10例公民逝世后捐献器官的案例,这其中有4例捐献器官者为交通事故受害人。省政协委员李为民建议,应该加大对人体器官捐献知识的宣传普及,另外交警部门在处置人员伤亡事故时,要及时通报当地的红十字会和卫生部门,动员家属自愿无偿捐献。 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红十字会于2010年开始在我国试点公民逝世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突飞猛进,截至目前,成功实现捐献案例5592例,成功救治器官衰竭患者15354名。 2014年1月2日,我省首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案例在哈医大一院成功实施。目前我省共实现捐献案例10例,其中因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实现捐献的有4例,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捐献成为当前我省人体器官捐献的主要来源之一。 各级红十字会、卫生部门要在全社会深入广泛地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知识的宣传普及,特别要主动会同公安机关及交通管理部门,在驾照申领年检、车辆年检、交通事故调解等服务窗口,采取开辟宣传专栏、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重点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高危人群的人体器官捐献知识宣传。 在处置发生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当地红十字会、卫生部门通报信息,配合红十字会、卫生部门向受害人亲属宣传人体器官捐献知识,协助动员自愿无偿捐献。对已经作出自愿无偿捐献人体器官的交通事故案件,要从有利于人体器官安全、健康移植的时间要求,优化依法处置道路交通事故程序,依法调解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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